1、债权的请求权。
(1)缔约过失请求权。
(2)侵权的请求权
(3)无因管理请求权。体现在请求本人偿还必要费用;请求本人清偿必要债务;请求本人承担损害赔偿之责。
2、物权请求权,具体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妨碍预防请求权。
3、占有保护请求权,主要包括在占有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而使占有人享有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妨碍排除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4、人格权和身分权上的请求权,人格权上的请求权,主要是指人格权受到侵害情况下,产生的停止侵害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身分权上的请求权,主要包括抚养请求权,赡养请求权等。
5、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主要是指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的情况下,产生以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的请求权等。
6、继承权上的请求权。主是针对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继承人有依法获得继承财产的请求权。
一、侵犯物权的情况如何处理
它一方面在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中规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和返还财产,并要求这些责任的承担以侵权行为人存在过错为条件;另一方面又规定物权请求权制度,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和返还财产作为物权请求权的类型,取得这些类型的请求权根本无须考虑当事人的过错问题。很难想象当事人在保护自己的物权时,会弃简就繁,放弃主张物权请求权,而去选择主张对应的侵权请求权。
二、物权请求权是债权吗
物权请求不是债权,物权请求权,又称物上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碍或者有被妨碍之虞时,物权人为恢复其物权圆满状态,得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它的主要类型: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
(二)排除妨害请求权;
(三)消除危险请求权;
(四)恢复原状请求权;其主要性质:首先,物权请求权是独立的请求权其次,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权能
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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