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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财产一方如何处置

2021-02-05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一方处置共有财产一般没有效力,但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另有约定除外,善意取得除外。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同一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所有权。

一、房产共有人享有怎样的权利

1、房屋共有产生的原因

房屋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通常基于下列原因而产生: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购置,如几个合资人共同购买并按比例分享房屋的所有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有劳动收人的家庭成员共同积蓄购买的房屋等。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建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建造并根据约定,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共同兴建;或者一方出资,他方出力、出物;或者一方出资、出力,他方出物共同建造房屋,并按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中的房屋产权不能进行分割时,只能由继承人共同享有。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受赠,多人共同接受房屋赠与而形成的房屋共有关系。

2、房屋共有人的权利

(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

按份共有人在不影响整幢房屋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额,否则只能由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

(2)处分自己份额权

按份共有人对自己享有的份额,有相当于单独所有权的权利,对按份共有房屋中属自己的份额,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各种处分,如出卖、赠与、抛弃等。

(3)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按份房屋共有人在出卖自己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按份共有人在出卖自己所占房屋份额时,应预先通知其他共有人。只有其他共有人明确表示不购买,或者其购买的条件不为出卖人满意时,才可以出卖给其他人,否则其他共有人可请求法院宣告该买卖行为无效。

二、多人共有的房屋出售是否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同意

多人共有房屋出售不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的房屋出售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同意,按份共有的房屋出售只要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共有人擅自出售无效,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有效,当事人有权请求按其所占份额予以赔偿。

三、共有人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时怎么办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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