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了集体户孩子户口怎么办
集体户口孩子申报户口,分为以下3种情况:
1、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
二、集体户口孩子上学
1、如果两人均为人才集体户口(放在人才市场)或学生集体户口(户口依旧挂在学校未迁出或挂靠在就业指导中心),则无法办理小孩落户。需有一方将户籍迁回原籍,并将小孩户口上在其名下。
2、如果两人中有一人或两人均为单位集体户口(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会以本机构名义在辖区派出所设立单位集体户口)。则可以申请将小孩户籍挂在单位集体户口上。只要孩子有户口,就不影响孩子上学。最好能够单立一个户口
三、集体户口孩子上学原则
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户籍本和父母的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四)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五)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集体户口的孩子的户口问题其实还是比较的麻烦的,如果孩子想要的户口想要落到集体还需要得到单位集体的同意,而且还需要在孩子出生之后的一个月以内将户口问题落实好。其实对于问题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怎么办,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尽量落到家庭户口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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