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近10年来,离婚率越来越高,现在的小年轻们对于婚姻也看得比较平淡,日子过不下去的也不会再互相为难对方。但很多人离婚时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该如何分配,特别是房产的分割,往往会让夫妻的战火一触即发,让人头疼不已。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房屋产权的分割不是一件容易理清楚的问题,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首付出资多少,是否一起贷款……这些关键因素都直接影响房子的产权分割比例。
今天就来给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首先,问一个关键问题:共同财产是各分一半吗?
答案是不一定。如果是夫妻共同买房,在签订合同时,就会对房产的比例进行约定,比较常见的有5:5,也有3:7。在离婚时需要对房产的增值部分进行分割,通常也要考虑夫妻双方对房产的贡献、一方是否有过错等因素酌情确定分割比例。
那如果没有进行约定,房产又该如何分配呢?下面我们就来根据买房时间、出资人、产权证名字的不同情况,给大家分析分析。
情况1:【婚前买房】全款
如果登记在A一个人名下,那么房产就属于A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登记在A和B两人名下,房屋产权证加上B的名字视为对房产份额的赠予,离婚时,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情况2:【婚前买房】婚内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比如A的父母或者他本人出首付,A和B一起还贷款。如果房产登记在A和B两个人的名下,房屋产权就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如果房屋产权只登记在A名下,离婚时,房屋产权归A,未还清的贷款由A继续还贷,婚内共同还贷部分,由A给予B补偿,房屋增值部分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3:【婚后买房】A出资
这种情况无论是登记在A还是B名下,都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4:【婚后买房】A父母出资
如果登记在A一个人名下,视为房屋产权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予,属于A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登记在AB两个人名下,就是视为父母双方对AB的赠予,是属于AB的共同财产。
情况5:【婚后买房】AB父母双方出资
无论是登记在A还是B名下,房产由AB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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