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对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
法律分析
一、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结语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通知,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如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这一政策的范围从以前仅限于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时间也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因此,即使在室外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情况下,劳动者在6-10月期间仍可获得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获得150元/月的津贴。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三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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