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交易的增值税征收政策规定: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全额征收5%的增值税,购买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房按差额征收5%的增值税,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非住宅类房产和法人团体、企事业单位转让房产按差额征收增值税。具体缴纳标准请参考当地房产登记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目前房产交易的营业税已改为增值税,以深圳为例,房产登记中心仅代征存量房交易产生的增值税,其他由纳税人到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征收手续。
1、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征收增值税;
2、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4、个人将购买的非住宅类房产对外销售的,或法人团体、企事业单位转让房产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增值税。
具体的缴纳标准,可参见当地的房产登记部门的规定。
拓展延伸
房产交易中的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与优惠政策
房产交易中的营业税是指在房屋买卖、租赁等交易活动中产生的税费。根据相关法规,营业税的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主要涉及房屋交易的成交价、税率以及税费优惠政策等因素。首先,根据成交价确定税基,通常是以房屋的交易价格为基础进行计算。其次,根据不同地区和房屋类型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此外,针对特定情况,如首次购房、住房改善等,还存在一些税费优惠政策,可以减轻纳税负担。因此,在房产交易中,准确计算营业税的应纳税额,并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对于买卖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房产交易的营业税已经改为增值税,并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征收标准。对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征收增值税;对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对于个人购买的非住宅类房产对外销售,或法人团体、企事业单位转让房产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增值税。具体的缴纳标准,请参见当地的房产登记部门的规定。在房产交易中,准确计算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并了解相关政策,对于买卖双方都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