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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与录音遗嘱的权益保障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口头和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录音遗嘱需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亲自制作和叙述,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需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危急情况下设立,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录音录像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记录姓名、肖像及日期。

法律分析

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

1、当事人立遗嘱时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录音遗嘱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

1、遗嘱当事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拓展延伸

遗嘱保障措施与继承权利

遗嘱保障措施与继承权利是保障个人遗愿得以尊重和执行的重要机制。在法律框架下,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作为非正式的遗嘱形式,也应受到适当的保护。为确保权益的保障,相关法律规定了一系列措施,如要求遗嘱见证人的存在、录音遗嘱的保存等。此外,继承权利作为亲属或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继承权利不仅涉及遗嘱的执行,还包括财产分配、遗产纠纷解决等方面。通过建立健全的遗嘱保障措施和继承权利制度,可以确保个人意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录音遗嘱应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则需要在危急情况下设立,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保障措施与继承权利是保障个人遗愿得以尊重和执行的重要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的遗嘱保障措施和继承权利制度,可以确保个人意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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