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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

2023-05-2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1、司法工作人员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司法工作人员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押”,包括在羁押场所和押解的途中。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狱外作业场所等。

在押人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正处在侦查、起诉阶段的涉嫌犯罪的人;被告人,是指被人民检察院指控涉嫌犯罪的人;罪犯是指已经被人民法院定罪判刑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二)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3人次以上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的;

(四)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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