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约定工资要按实际工作日结算,否则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寒暑假并不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主体,属于非日制的,所以如果学生们在暑假或者是寒假出去找工作,也是可以不用纠结于是不是要劳动合同的,一般就进行口头的协议就可以了,如果应聘单位没有按照口头协议的履行职责的,也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寒假打工的学生,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自己的安全。打工时,一定要弄清雇工单位的合法性和工作的具体内容,比如,是否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是否有固定场所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为执法部门提供有力的证据。同时,大学生们一定要按照有关法规签订合同,没有合同,也要注意保留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凭证。同时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雇用劳动方有侵权、违约、强迫打工者从事违法行为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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