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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手机取证需要多长时间?

2021-07-04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取证手机扣押时间一般是30日,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行政案件的扣押最长为30日,但涉及到案件复杂重大的,可以申请延长30天,另外对于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出现需要用手机取证的情况,一般来说扣押时间是30日左右,如果是行政案件,则手机扣押的最长时间是30日,涉及到重大案件情况下的,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延长手机取证的时间的。

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都应当查封、扣押。而这些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所以,该手机作为涉案的物品,不能继续使用,不可以再补办手机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防止泄露工作秘密。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第五十三条 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扣押;对违法嫌疑人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保管、退还。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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