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如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做出判决。如果一方无力偿还,另一方可先行偿还,然后向有责任方主张归还。夫妻共同债务是连带清偿责任,不受离婚影响。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的由协议或法院决定。
法律分析
一、婚前买房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前买房贷款是房子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也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由此可见,成立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债务发生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债务发生的原因是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
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当时婚姻关系还没发生,这笔债务当然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至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该房子是否是在婚姻关系缔结以后、是否是用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予以购买的。如果该房产是一方用个人的婚前财产购买的,那么就属于其婚前个人房产。只要房产确认为夫妻共同房产,那么夫妻双方在共同享有这套房子的同时,双方当事人就有义务共同偿还欠下的债务。除非房子是丈夫或妻子一个人的,那么债务也应该由其中一个人偿还。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首先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偿还。不足部分则由男女双方协议决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当然,无论是男女双方的协议,还是法院的判决,都只在男女双方间有内部效力,而没有对抗债权人的外部效力。对于债权人而言,只要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使他们离婚了,也能要求他们对这次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无能力偿还怎么办
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由有偿还能力的一方先偿还。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另一方归还债务后,有权依据生效的判决向承担责任一方主张归还。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婚前买房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由法院判决。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无论离婚与否,夫妻应以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留置权第四百五十二条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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