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 度
为了确保落实控辍保学相关精神,让学生来得了、留得住的。特制定我校“五书”制度
(一)学生入学前,学校向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学生入学时,学校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签订《控辍保学协议书》;
(三)出现学生辍学,学校在一周内向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达《敦促复学通知书》;
(四)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接到《敦促复学通知书》后一周内不送学生复学,由社区在三日内向其送达《控辍保学违约处罚决定书》;
(五)学生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且达到毕业标准,获得县教育局核发的《义务教育证书》。
通过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流动的动态监管,动态掌握我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切实提高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的管理水平
对家庭无力保障入学的残障未成年人、父母离异无人照料的未成年人、贫困留守儿童、孤儿、因灾致贫无力继续就读的儿童、少年等,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救助方式,确保其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本地随迁外出的儿童、少年,我校学籍管理员及班主任必须追踪学生的去向,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学生到流入地学校就学,并提供就读证明。
到我县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学校要无条件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时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配备心理咨询教师,设立心理咨询处,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流浪返校儿童、辍学劝返学生、有不良行为学生、服刑人员子女五类儿童、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必须为五类儿童、
少年配备成长导师,成长导师负责与学生法定监护人沟通,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开阳县第三小学 2013年9月2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