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联志村(Ⅰ标段-2号地块)
安置楼工程
机 械 设 备 操 作 规 程
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2012年 月 日
目 录
1、灰浆搅拌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3、混凝土搅拌站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混凝土泵送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5、混凝喷射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6、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7、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8、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9、预应力钢丝拉伸设备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0、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1、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2、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3、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5、圆盘下料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6、水磨石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7、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8、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9、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0、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1、卷扬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2、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技术规定 23、推土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4、挖掘装载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5、振动压路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6、蛙式夯实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7、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8、埋弧焊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9、气焊设备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30、对焊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31、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灰浆搅拌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固定式搅拌机应有牢靠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采用方木或撑架固定,并保持水平。
2.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传动机构、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牢固可靠,三角胶带松紧度适当,搅拌叶片和筒壁间隙在3~5mm之间,搅拌轴两端密封良好。
3.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加料加水,进行搅拌作业。加入的砂子应过筛。
4.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5.作业中,当发生故障不能继续搅拌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6.固定式搅拌机的上料斗应能在轨道上移动。料斗提升时,严禁斗下有人。
7.作业后,应清除机械内外砂浆和积料,用水清洗干净。 8.灰浆机外露的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作业时,不得随意拆卸。 9.灰浆机应安装在防雨、防风沙的机棚内。
10.长期搁置再用的机械,使用前除必要的机械部分维修保养外,必须测量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
2.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或干燥木板。
3.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4.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5.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2)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3)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4)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7.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音。
8.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9.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10.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11.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
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12.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13.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14.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15.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行检修。
16.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17.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18.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19.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20.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21.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22.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混凝土搅拌站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混凝土搅拌站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按出厂说明书规定进行,并应在技术人员主持下,组织调试,在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全部符合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与搅拌站配套的空气压缩机、皮带输送机及混凝土搅拌机等设备,应执行JGJ33—2001第3.5、第6.8、第8.2节的规定。
3.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搅拌筒内和各配套机构的传动、运动部位及仓门、斗门轨道等均无异物卡住;
2)各润滑油箱的油面高度符合规定;
3) 打开阀门排放气路系统中气水分离器的过多积水,打开贮气筒排污螺塞放出油水混合物;
4)提升斗或拉铲的钢丝绳安装、卷筒缠绕均正确,钢丝绳及滑轮符合规定,提升料斗及拉铲的制动器灵敏有效;
5)各部螺栓已紧固,各进、排料阀门无超限磨损,各输送带的张紧度适当,不跑偏;
6)称量装置的所有控制和显示部分工作正常,其精度符合规定; 7)各电气装置能有效控制机械动作,各接触点和动、静触头无明显损伤。
4.应按搅拌站的技术性能准备合格的砂、石骨料,粒径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5.机组各部分应逐步启动。启动后,各部件运转情况和各仪表指示情况应正常,油、气、水的压力应符合要求,方可开始作业。
6.作业过程中,在贮料区内和提升斗下,严禁人员进入。 7.搅拌筒启动前应盖好仓盖。机械运转中,严禁将手、脚伸入料斗或搅拌筒探摸。
8.当拉铲被障碍物卡死时,不得强行起拉,不得用拉铲起吊重物,在拉料过程中,不得进行回转操作。
9.搅拌机满载搅拌时不得停机,当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排除故障或等待电源恢复。
10.搅拌站各机械不得超载作业;应检查电动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现运转声音异常或温升过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电压过低时不得强制运行。
11.搅拌机停机前,应先卸载,然后按顺序关闭各部开关和管路。应将螺旋管内的水泥全部输送出来,管内不得残留任何物料。
12.作业后,应清理搅拌筒、出料门及出料斗,并用水冲洗 ,同时冲洗附加剂及其供给系统。称量系统的刀座、刀口应清洗干净,并应确保称量精度。
13.冰冻季节,应放尽水泵、附加剂泵、水箱及附加剂箱内的存水,并应起动水泵和附加剂泵运转1~2mm。
14.当搅拌站转移或停用时,应将水箱、附加剂箱、水泥、砂、石贮存料斗及称量斗内的物料排净,并清洗干净。转移中,应将杆杠秤表头平衡砣秤杆固定,传感器应卸载。
混凝土泵送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应使机身保持水平和稳定,轮胎应楔紧。
2.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2)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20m的水平管,并在水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3)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5倍。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4)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5)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3.砂石粒径、水泥标号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4.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完好无损并盖严。
5.输送管道的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圈及弯头等应完好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及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6.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开泵前,无关人员应离开管道周围。
7.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泵送前应向料斗加入10L清水和0.3m3的水泥砂浆润滑泵及管道。
8.泵送作业中,料斗中的混凝土平面应保持在搅拌轴轴线以上。料斗格网上不得堆满混凝土,应控制供料流量,及时清除超料径的骨
料及异物,不得随意移动格网。
9.当进入料斗的混凝土有离析现象时应停泵,待搅拌均匀后再泵送。当骨料分离严重,料斗内灰浆明显不足时,应剔除部分骨料,另加砂浆重新搅拌。
10.泵送混凝土应连续作业;当因供料中断被迫暂停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30min。暂停时间内应每隔5~10min(冬季3~5min)作2~3个冲程反泵—正泵运动,再次投料泵送前应先将料搅拌。当停泵时间超限时,应排空管道。
11.垂直向上泵送中断后再次泵送时,应先进行反向推送,使分配阀内混凝土吸回料斗,经搅拌后再正向泵送。
12.泵机动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 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13.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降温后再继续运行。
14.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15.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的部件。
16.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的管子、卡箍、密封圈等应及时更换。
17.应防止管道堵塞。泵送混凝土应搅拌均匀,控制好坍落度;在泵送过程中,不得中途停泵。
18.当出现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反泵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当反泵几次仍不能消除堵塞,应在泵机卸载情况下,拆管排除堵塞。
19.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进行冲洗。当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进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方10m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的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20.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混凝喷射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喷射机应采用干喷作业,应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配合比配料,风源应是符合要求的稳压
源,电源、水源、加料设备等均应配套。
2.管道安装应正确,连接处应紧固密封。当管道通过道路时,应设置在地槽内并加盖保护。
3.喷射机内部应保持干燥和清洁,加入的干料配合比及潮润程序,应符合喷射机性能要求,不得使用结块的水泥和未经筛选的砂石。
4.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全阀灵敏可靠;
2)电源线无破裂现象,接线牢靠;
3)各部密封件密封良好,对橡胶结合板和旋转板出现的明显沟槽及时修复;
4)压力表指针在上、下限之间,根据输送距离,调整上限压力的极限值;
5)喷枪水环(包括双水环)的孔眼畅通。
5.启动前,应先接通风、水、电,开启进气阀逐步达到额定压力,再启动电动机空载运转,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投料作业。
6.机械操作和喷射操作人员应有联系信号,送风、加料、停料、停风以及发生堵塞时,应及时联系,密切配合。
7.在喷嘴前方严禁站人,操作人员应始终站在已喷射过的混凝土支护面以内。
8.作业中,当暂停时间超过1h时,应将仓内及输料管内的干混合料全部喷出。
9.发生堵管时,应先停止喂料,对堵塞部位进行敲击,迫使物料松散,然后用压缩空气吹通。此时,操作人员应紧握喷嘴,严禁甩动管道伤人。当管道中有压力时,不得拆卸管接头。
10.转移作业面时,供风、供水系统应随之移动,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折弯。
11.停机时,应先停止加料,然后再关闭电动机和停送压缩空气。 12.作业后,应将仓内和输料软管内的干混合料全部喷出,并应将喷嘴拆下清洗干净,清除机身内外粘附的混凝土料及杂物。同时应清理输料管,并应使密封件处于放松状态。
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
2.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教育,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3.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4.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并确认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5.振动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
6.作业时,振动棒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0m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应将振动棒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让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超过棒长的3/4,不宜触及钢筋、芯管及预埋件。
7.振动棒软管不得出现裂,当软管使用过久使长度增长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8.作业停止需移动振动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不得用软管拖拉电动机。
9.作业完毕,应将电动机、软管、振动棒清理干净,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振动器存放时,不得堆压软管,应平直放好,并应对电动机采取防潮措施。
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轴承不应承受轴向力,在使用时,电动机轴应保持水平状态。
2.在一个模板上同时使用多台附着式振动器时,各振动器的频率应保持一致,相对面的振动器应错开安装。
3.作业前,应对附着式振动器进行检查和试振。试振不得在干硬土或硬质物体上进行。安装在搅拌站料仓上的振动器,应安置橡胶垫。
4.安装时,振动器底板安装螺孔的位置应正确,应防止底脚螺栓安装扭斜而使机壳受损。底脚螺栓应紧固,各螺检的紧固程度应一致。
5.使用时,引出电缆线不得拉得过紧,更不得断裂。作业时,应随时观察电气设备的漏电保护器和接地或接零装置并确认合格。
6.附着式振动器安装在混凝土模板上时,每次振动时间不应超过1min,当混凝土在模内泛浆流动或成水平状时即可停振,不得在混凝土初凝状态时再振。
7.装置振动器的构件模板应坚固牢靠,其面积应与振动器额定振动面积相适应。
8.平板式振动器作业时,应使平板与混凝土保持接触,使振波有效地振实混凝土,待表面出浆,不再下沉后,即可缓慢向前移动,移动速度应能保证混凝土振实出浆。在振的振动器,不得搁置在已凝或初凝的混凝土上。
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应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并和被拉钢筋水平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应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卷扬机与冷拉中线不得少于5m。
4.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
5.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应与滑轮匹配,并应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没有指示记号时应有专人指挥。配重框提起时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m以内,配重架四周应有栏杆及警告标志。
6.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应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7.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均匀。当有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钢丝绳。
8.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应装设明显的限位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9.夜间作业的照明设施,应装设在张拉危险区外。当需要装设在场地上空时,其高度应超过5m。灯泡应加防护罩,导线严禁采用裸线。
10.作业后,应放松卷扬钢丝绳,落下配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11.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预应力钢丝拉伸设备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作业场地两端外侧应设有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4.作业前,应检查被拉钢丝两端的镦头,当有裂纹或损伤时,应及时更换。
5.固定钢丝镦头的端钢板上圆孔直径应较所拉钢丝的直径大0.2mm。
6.高压油泵启动前,应将各油路调节阀松开,然后开动油泵,待空载运转正常后,再紧闭回油阀,逐渐拧开进油阀,待压力表指示值达到要求,油路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操作应平稳、均匀。张拉时,两端不得站人。拉伸机在有压力情况下,严禁拆卸液压系统的任何零件。
8.高压油泵不得超载作业。安全阀应按设备额定油压调整,严禁任意调整。
9.在测量钢丝的伸长时,应先停止拉伸,操作人员必须站在侧面操作。
10.用电热张拉法带电操作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11.张拉时,不得用手摸或脚踩钢丝。
12.高压油泵停止作业时,应先断开电源,再将回油阀缓慢松开,待压力表退回至零位时,方可卸开通往千斤顶的油管接头,使千斤顶全部卸荷。
13.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并应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5.应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起动空运转,并应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6.应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大2~5mm,传动速度应根据直径选用,直径大的宜选用慢速,经调合格,方可送料。
7.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间隙。
8.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接近。 9.送料前,应将不直的钢筋端头切除。导向筒前应安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10.经过调直后的钢筋如仍有慢弯,可逐渐加大调直块的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
11.切断3或4根钢筋后,应停机检查其长度,当超过允许偏差时,应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
12.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5.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6.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7.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8.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9.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10.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11.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
12.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13.液压传动式切断机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及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松开放油阀,排净液缸体内的空气,方可进行切筋。
14.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放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紧,切割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作业中,手应持稳切断机,并戴好绝缘手套。
15.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16.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 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
2.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 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5. 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6. 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7. 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竖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8. 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9. 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10. 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11. 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12. 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13. 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
14. 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15. 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 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2)柳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圆盘下料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圆盘下料机械上的电源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及液压装置的使用应执行JGJ 33—2001第3.1节、第3.4节、第3.8节及附录C的规定。
2.圆盘下料机械上的刃具,强度和精度应符合要求,刃磨锋利,安装稳固,紧固可靠。
3.圆盘下料机械上的传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作业时,严禁拆卸。机械均应安装在机棚内。
4.作业时,非操作和辅助人员不得在机械四周停留观看。 5.圆盘下料机下料的直径、厚度等不得超过机械出厂铭牌规定,下料前应先将整板切割成方块料,在机旁堆放整齐。
6.下料机应安装在稳固的基础上。
7.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传动部件连接牢固可靠,先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8.当作业开始需对上、下刀刃时,应先手动盘车,将上下刀刃的间隙调整到板厚的1.2倍,再开机试切。应经多次调整到被切的圆形板无毛刺时,方可批量下料。
9.作业后,应对下料机进行清洁保养工作,并应清除边角料,保持现场整洁。
10.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水磨石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水磨石机宜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80%时进行磨削作业。 2.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连接件紧固,当用木槌轻击磨石发出无裂纹的清脆声音时,方可作业。
3.电缆线应离地架设,不得放在地面上拖动。电缆线应无破损,保护接地良好。
4.在接通电源、水源后,应手压扶把使磨盘开地面,再起动电动机。并应检查确认磨盘旋转方向与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待运转正常后,再缓慢放下磨盘,进行作业。
5.作业中,使用的冷却水不得间断,用水量宜调至工作面不发干。
6.作业中,当发现磨盘跳动或异响,应立即停机检修。停机时,应先提升磨盘后关机。
7.更换新磨石后,应先在废水磨石地坪上或废水泥制品表面磨1~2h,待金刚石切削刃磨出后,再投入工作面作业。
8.作业后,应切断电源,清洗各部位的泥浆,放置在干燥处,用防雨布遮盖。
9.长期搁置再用的机械,在使用前除必要的机械维修和保养外,必须测量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切割机机械上的工作机构应保证状态、性能正常,安装稳妥,紧固可靠。
2.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机、电缆线均正常,保护接地良好,防护装置安全有效,锯片选用符合要求,安装正确。
3.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并确认锯片运转方向正确,升降机构灵活,运转中无异常、异响,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4.操作人员应双手按紧工件,均匀送料,在推进切割机时,不得用力过猛。操作时不得带手套。
5.切割厚度应按机械出厂铭牌规定进行,不得超厚切割。 6.加工件送到与锯片相距300mm处或切割小块料时,应使用专用工具送料,不得直接用手推料。
7.作业中,当工件发生冲击、跳动及异常音响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8.严禁在运转中检查、维修各部件。锯台上和构件锯缝中的碎屑应采用专用工具及时清除,不得用手拣拾或抹拭。
9.作业后,应清洗机身,擦干锯片,排放水箱余水,收回电缆线,并存放在干燥、通风处。
10.长期搁置再用的机械,在使用前除必要的的机械维修和保养外,必须测量电动机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
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OO,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
关。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5.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8.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1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
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24.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25.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6.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7.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28.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
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3.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5.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间距离和最低附壁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6.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装置。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均应执行JGJ 33—2001第3.1节和第3.4节的规定。
7.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运行的障碍物。
8.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9.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10.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用满1年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
11.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
不超过1.2m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1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2)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3)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4)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13.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电源接通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压正常,应测试无漏电现象。应试验并确认各限位装置、梯笼、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启动后,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14.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15.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运行。
16.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应鸣声示意。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7.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18.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9.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20.当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纵。
21.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卷扬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场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技术规定
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符合JGJ 33—2001第3.2节、第3.4节和附录C的规定。
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3.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4.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5.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6.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应为1.0~1.5m,拉线应为1.5~2.0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7.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本规程第4.1.17条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
8.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9.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10.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1.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2.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表1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表1 边坡坡度比例
土壤性质 在坑沟底挖土 砂土回填土 1000 750 粉土砾石土 1000 500 粉质粘土 1000 330 粘 土 1000 250 干黄土 1000 100 在坑沟上边挖土 1000 1000 1000 750 1000 750 1000 750 1000 330
13.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以及土质发生特殊变化等情况时,应根据土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
14.当对石方或冻土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机具应撤至安全地带或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单斗挖掘机的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坚实,对松软地面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应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2.轮胎式挖掘机使用前应支好支腿并保持水平位置,支腿应置于作业面的方向,转向驱动桥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采用液压悬挂装置的挖掘机,应锁住两个悬挂液压缸。履带式挖掘机的驱动轮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
3.平整作业场地时,不得用铲斗进行横扫或用铲斗对地面进行夯实。
4.挖掘岩石时,应先进行爆破。挖掘冻土时,应采用破冰锤或爆破法使冻土层破碎。
5.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5m。
6.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7.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 3)各铰接部分连接可靠; 4)液压系统无泄漏现象;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8.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JGJ 33-2001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9.启动后,接合动力输出,应先使液压系统从低速到高速空载循环10~20min,无吸空等不正常噪音,工作有效,并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操纵各工作机构并测试各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履带或轮胎揳紧。
11.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应待清除后方可开挖,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12.挖掘悬崖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当发现有塌方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至安全地带。
13.作业时,应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14.作业时,各操纵过程应平稳,不直紧急制动。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15.斗臂在抬高及回转时,不得碰到洞壁、沟槽侧面或其他物体。 16.向运土车辆装车时,宜降低挖铲斗,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装或砸坏车厢。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需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17.作业中,当液压缸伸缩将达到极限位时,应动作平稳,不得冲撞极限块。
18.作业中,当需制动时,应将变速阀置于低速位置。 19.作业中,当发现挖掘力突然变化,应停机检查,严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调整分配阀压力。
20.作业中不得打开压力表开关,且不得将工况选择阀的操纵手柄放在高速档位置。
21.反铲作业时,斗臂应停稳后再挖土。挖土时,斗柄伸出不宜过长,提斗不得过猛。
22.作业中,履带式挖掘机作短距离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斗臂应在正前方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应离地面1m。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机械本身允许最大坡度,下坡应慢速行驶。不得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挡滑行。
23.轮胎式挖掘机行驶前,应收回支腿并固定好,监控仪表和报警信号灯应处于正常显示状态、气压表压力应符合规定,工作装置应
处于行驶方向的正前方,铲斗应离地面1m。长距离行驶时,应采用固定销将回转平台锁定,并将回转制动板踩下后锁定。
24.当在坡道上行走且内燃机熄火时,应立即制动并揳住履带或轮胎,待重新发动后,方可继续行走。
25.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26.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27.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28.作业后,挖掘机不得停放在高边坡附近和填方区,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关闭操纵室和机棚。
29.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低速缓行,每行走500~1000m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30.保养或检修挖掘机时,除检查内燃机运行状态外,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将液压系统卸荷,铲斗落地。
31.利用铲斗将底盘顶起进行检修时,应使用垫木将抬起的轮胎垫稳,并用木楔将落地轮胎揳牢,然后将液压系统卸荷,否则严禁进入底盘下工作。
推土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2.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3.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4.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5.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用牵引杆连接。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3)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4)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7.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 33-2001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8.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55℃、机油温度达到45℃时,方可全载荷作业。
9.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10.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
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11.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12.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装置加注润滑脂。
13.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挡。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挡滑行。横向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14.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新启动内燃机。
15.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16.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17.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m。
18.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19.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2.5m。严禁推带有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20.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0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在狭窄道路上行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21.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2)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
3)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4)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5)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22.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4O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驶。
23.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揳住。
24.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挡,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制动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75℃以下,油温度降到90℃以下时,方可熄灭。
25.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10km,并在行走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26.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挖掘装载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挖掘装载机的挖掘及装载作业应符合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和轮胎式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2.不宜挖掘应按JGJ 33—2001附录D指明的三类及以上土壤规定执行。
3.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4.挖掘作业前应先将装载斗翻转,使斗口朝地,并使前轮稍离开地面,踏下并锁住制动踏板,然后伸出支腿,使后轮离地并保持水平位置。
5.作业时,操纵手柄应平稳,不得急剧移动;动臂下降时不得中途制动。挖掘时不得使用高速档。
6.回转应平稳,不得撞击并用于砸实沟槽的侧面。
7.动臂后端的缓冲块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时,应修复后方可使用。
8.移位时,应将挖掘装置处于中间运输状态,收起支腿,提起提升臂后方可进行。
9.装载作业前,应将挖掘装置的回转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并用拉板固定。
10.在装载过程中,应使用低速档。
11.铲斗提升臂在举升时,不应使用阀的浮动位置。 12.在前四阀工作时,后四阀不得同时进行工作。
13.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外,挖掘装载机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
14.行驶中,不应高速和急转弯。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
15.行驶时,支腿应完全收回,挖掘装置应固定牢靠,装载装置宜放低,铲斗和斗柄液压活塞杆应保持完全伸张位置。
16.当停放时间超过lh时,应支起支腿,使后轮离地;停放时间超过1d时,应使后轮离地,并应在后悬架下面用垫块支撑。
17.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18.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1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振动压路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作业时,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起振,内燃机应先置于中速,然后再调至高速。
2.变速与换向时应先停机,变速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 3.严禁压路机在坚实的地面上进行振动。
4.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至2遍,然后再振动辗压。
5.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对可调振频的振动压路机,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作业,不得在没有起振情况下调整振动频率。
6.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应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
7.上、下坡时,不得使用快速档。在急转弯时,包括铰接式振动压路机在小转弯绕圈碾压时,严禁使用快速档。
8.压路机在高速行驶时不得接合振动。
9.停机时应先停振,然后将换向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变速器置于空挡,最后拉起手制动操纵杆,内燃机怠速运转数分钟后熄火。
10.其他作业要求,应符合JGJ 33—2001第5.7节静力压路机的有关规定。
蛙式夯实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蛙式夯实机应适用于夯实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及场地平整,不得夯实坚硬或软硬不一的地面、冻土及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
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接零或接地外,应设置漏电保护器,电缆线接头绝缘良好; 2)传动皮带松紧度合适,皮带轮与偏心块安装牢固;
3)转动部分有防护装置,并进行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3.作业时夯实机扶手上的按钮开关和电动机的接线均应绝缘良好。当发现有漏电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4.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
5.作业时,应防止电缆线被夯击。移动时,应将电缆线移至夯机后方,不得隔机抢扔电缆线,当转向倒线困难时,应停机调整。
6.作业时,手握扶手应保持机身平衡,不得用力向后压,并应随时调整进行方向。转弯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急转弯。
7.夯实填高土方时,应在边缘以内100~150mm夯实2至3遍后,再夯实边缘。
8.在较大基坑作业时,不得在斜坡上夯行,应避免造成夯头后折。
9.夯实房心土时,夯板应避开房心内地下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基桩、机座及地下管道等。
10.在建筑物内部作业时,夯板或偏心块不得打在墙壁上。 11.多机作业时,其平列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 12.夯机前进方向和夯机四周1m范围内,不得站立非操作人员。 13.夯机连续作业时间不应过长,当电动机超过额定温升时,应停机降温。
14.夯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排除故障。 15.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卷好电缆线,清除夯机上的泥土,并妥善保管。
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3.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4.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内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5.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6.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7.当消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8.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9.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10.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并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11.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分接在三相电源网络上,使三相负载平衡。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地极处引接,不得串联。
12.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埋弧焊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部分导线连接良好,控制箱的外壳和接线板上的罩壳盖好。
2.应检查并确认送丝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完好,滚轮、导电嘴(块)磨损或接触不良时应更换。
3.作业前,应检查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不足时应添加。 4.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并定期吹洗。 5.作业时,应及时排走焊接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在通风不良的舱室或容器内作业时,应安装通风设备。
6.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7.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8.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9.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0.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11.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12.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13.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O℃。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l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对焊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电焊机的使用应执行JGJ 33—2001第12.1节、第12.4节的规定。
2.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当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3m,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并应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异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异 线 截 面
对焊机的额定功率(KVA) 一次电压为220V时 导线截面(mm) 一次电压为380V时 导线截面(mm2) 225 10 6 50 25 16 75 35 25 100 45 35 150 — 50 200 — 70 500 — 150 3.焊接前,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夹具牢固,气压、液压系统无泄漏,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4.焊接前,应根据所焊接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5.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6.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
7.闪光区应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8.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9.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10.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临护。
11.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12.冬季施焊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作业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应根据施焊钢筋直径选择具有足够输出电流的电焊机。电源电缆和控制电缆联接应正确、牢固。控制箱的外壳应牢靠接地。
2.施焊前,应检查供电电压并确认正常,当一次电压降大于8%时,不宜焊接。焊接导线长度不得大于30mm,截面面积不得小于50mm2。
3.施焊前应检查并确认电源及控制电路正常,定时准确,误差不大于5%,机具的传动系统、夹装系统及焊钳的转动部分灵活自如,焊剂已干燥,所需附件齐全。
4.施焊前,应按所焊钢筋的直径,根据参数表,标定好所需的电源和时间。一般情况下,时间(s)可为钢筋的直径数(mm),电流(A)可为钢筋直径的20倍数(mm)。
5.起弧前,上、下钢筋应对齐,钢筋端头应接触良好。对锈蚀粘有水泥的钢筋,应采用钢丝刷清除,并保证导电良好。
6.施焊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焊接质量,当发现倾斜、偏心、未熔合、有气孔等现象时,应重新施焊。
7.每个接头焊完后,应停留5~6min保温,寒冷季节应适当延长。当拆下机具时,应扶住钢筋,过热的接头不得过于受力。焊渣应待完全冷却后清除。
8.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9.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10.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1.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12.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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