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 2016年8月15日 修订)
工程名称 验收内容及标准 形象进度 监管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序验收号 项目 公示牌 1 专项方案2 总平面布置图 教育培训3 技术交底 配备专职4 人员 检查考核 施工围档 5 喷淋降尘设施 符不合 符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和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公示 牌,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举报电话等内容。并在易产生扬尘部位设置标示牌,并根据场地和设施变化及时调整。 新开工和在建工程,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单独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预案,做好扬尘防治设施总平面布置图并悬挂于出入口显著位置,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内容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应经审核、批准,并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在易产生扬尘部位设置标识牌,建立扬尘防治管理台账,并将其纳入安全管理资料之中。 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对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以法律法 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各级扬尘防治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扬尘治防治教育培训,并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档案。建立扬尘防治逐级技术交底制度,履行交底手续,并经相关人员签字,按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对不同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阶段各工种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 项目经理为本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应配备 专职扬尘防治管理人员(建筑面积5万m2以下不少于1人,以上不少于2人),并建立扬尘防治检查制度和奖罚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检查考核落实。组织开展日常巡查、每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填写相关检查记录。专职扬尘防治管理人员每天组织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应有每日检查考核记录),并对扬尘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将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纳入每周项目例会和例会纪要内容。 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100%,主干道 围挡,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1.8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封闭严密。围挡上部应设置环绕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m;应安装高空喷淋降尘系统,并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设备,定期洒水降尘。(高空喷淋指沿建筑物脚手架四周或其他高空设备上设置的降尘设施。脚手架上设置的洒水喷雾装置做法为沿外架周长方向水平间距不宜大于5m,垂直间距不宜大于30m)。 建筑工地围挡“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载量必须达到广告总量的30%以上。围挡应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且牢固、美观、环保、无破损。 出入口车辆冲6 洗、 污水排放 场区及主7 要道路硬化 建筑8 立面 封闭 洒水9 降尘 保洁 视频10 监控 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必须设置定型化车辆自 动冲洗设施,车辆冲洗设施四周应设置冲洗排污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车辆冲洗装置冲洗水压不应小于0.3MPa,冲洗时间不宜少于3min; 确保出场的垃圾、土方、砂石、灰土、物料等所有车辆的车轮胎、车辆外部、底盘100%冲洗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进出口100米以内的道路保持清洁。车辆冲洗应填写台账,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车辆冲洗宜采用循环用水,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应做防渗处理,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 冲洗装置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对损坏的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施工现场雨水、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泥浆、污水未经沉淀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进入城市管网,泥浆不得外漏。 冲洗车辆用水和花草养护、道路降尘洒水宜采用基坑降水 ,以节约水资源。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施工场区大门出入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 须硬化,宜采用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板等定型化可周转的构件铺设路面硬化100%,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施工场区其他道路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办公区、生活区应进行硬化和绿化,优先使用能重复利用的预制砖、板、透草砖等100%硬化,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脚手架外侧应满张合格阻燃密目式安全网或有防尘作用的金属网, 围护高度应超过操作层1.5米。密目式安全网应满足《安全网》GB5725的要求,且网目数不小于2000目/100cm2;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定期对外架密目式安全网进行清洗,清洗周期不大于2个月;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底部应采取硬质材料封闭,并及时清理封板上的垃圾或其他遗撒物。清理时应提前洒水湿润,严禁采用掀起、拍打或吹风等方式清理,防止出现扬尘。该脚手架首层密封防护和安全平网铺设应严密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 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建立洒水清扫制度,并安装雾化降尘和洒水设施,确保裸露地面洒水、喷淋全覆盖。专人负责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干净。 对未硬化、绿化到位的场地转运土石方、渣土、建筑垃圾、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粉刷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必须采取降尘和湿法作业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严禁使用鼓风式除尘设备,推广使用吸入式除尘器或吹吸一体化除尘设备。 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必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 施24小时监控,应有硬盘储存系统。 项目部应当确保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并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使用清单备查。 禁止垃圾11 乱抛乱放 物料存放12 封闭 覆盖 100%绿化13 裸土覆盖 14 现场搅拌 合理利用资源,防止浪费,减少建筑垃圾的产出量,楼层内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工完料清,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并且使用密闭式管道或袋装(或密闭容器)清运,使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可利用主体结构预留洞口设置垃圾通道。施工现场设置固定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施工现场严禁露天存放砂、石、石灰、粉煤灰等易扬尘材料;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100%严密覆盖;场内装卸、搬运易扬尘材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或抛洒;其他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 钢材、木方、模板、钢管、扣件、砖堆、加气块堆等现场各种物料应分类分区存放,整齐有序,标示清晰,并设专人负责。场地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现场裸露土、堆放的土方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闲置场地100%绿化,工地裸土100%覆盖。 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确需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的,应设置封闭防尘降噪防护棚,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委托 合同中应明确运输扬尘防治责任。输车辆运输中应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车身应保持整洁,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渣土无扬尘的要求,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严禁抛扔15 垃圾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 外运 对施工工地、从事渣土、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必须持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运输渣土、垃圾的车辆应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和装卸双向登记卡。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验收结论: 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成员签字: 项目部陪同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日期: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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