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指挥长 安质 部 土 建 施 工队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物 资 部 施 工 部 技 术 部 办 公 室 财 务 部 审 算 部 机械维修 暖通安装 队 电 电安装队 装修工程队 二、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
1.1 在公司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建项目经理部,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本程全面负责。
1.2 负责主持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和项目经理部职责,明确经理部内部质量职能分工。
1.3 负责制定有质量否决权的经济责任制,并贯彻执行。 1.4 企业法人代表授予的其它管理职权。 2.项目常务副经理
2.1 负责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及质量体系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
2.2 负责加强内外,上下协调工作,保证工程施工中的资源供给,合理组织施工力量,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满足合同要求。
2.3 以项目委托人身份处理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签署有关合同。
3.项目副经理。
3.1 对项目经理负责,授命负责项目上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 负责执行《顾客提供产品控制程序》、《过程控制程序》、《搬运储存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搬 运储存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防护与交付程序》中规定的工作。
3.3 监督、检查项目安质部和分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协议的管理。 3.4 负责组织项目内的物资供应以及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的进场。 3.5 监督、检查项目内的月度计划和材料计划的编制,参加项目部对计划完成情况、成本情况的分析。
3.6 负责建立项目内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审批,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7 负责项目内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包括与分承包方)。 3.8 监督项目安质部作好安全教育与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3.9 参加组织的碰头会,负责组织项目部生产会议。
3.10 负责组织项目内的不定期的安全、质量检查,并监督检查项目安质部作好质量记录。
3.11 参加单位工程的初验和核验。
3.12 负责组织重大事故的现场取证,负责组织一般安全、质量事故分析会,监督检查项目安质部门作好上报工作。
3.13 贯彻招待局处及地方政府安全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制
度等。
4.项目部总工程师。
4.1 对项目经理负责,授权负责项目上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
作。
4.2 贯彻执行处质量方针,保证质量体系政党运行,促使质量目
标的实现。
4.3 贯彻《质量计划编制程序》、《产品和可追溯性程序》、《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过程检验和试验程序》、《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统计技术应用程序》中规定的工作。
4.4 组织完成质量策划,监督检查项目技术部完成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4.5 组织项目施工前的设计交底。
4.6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月度安全、质量大检查。
4.7 监督检查项目经营部完成工程月估验、季验工和最后清算工
作。
4.8 监督检查项目技术部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以及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和周期检定的管理。
4.9 监督检查项目技术部、施工部、安质部作好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评定,并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初验,核验和输工程移交。
4.10 参加一般和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分析会。 4.11 组织完成处(公司)下达的工法开发计划。 4.12 组织完成ISO9001质量体系年度外审验收。
4.13 贯彻招待局处及地方政府安全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制
度等。
5.项目技术部
5.1 负责《质量计划编制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性程序》、《过程检查和试验程序》、《最终检验和试验程序》、《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统计技术应用程序》中规定的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5.2 参加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的质量策划,并按策划要求编制质量
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输审批手续。
5.3参加项目副经理组织的现场勘察工作,按勘察结果负责对投票
时的施工组织平面布置进行调整,并确定现场文明管理标准,交副经理审批。
5.4负责施工准备阶段的图纸接收,按需要发放至项目部各部门和
生产单位。施工阶段负责变更单,会签单,设计交底等文的接收,并及签发给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
5.5负责施工前的工程坐标和水准点的交接工作。负责分部、关键
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以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5.6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不定期安全、质量大检查。
5.7负责项目部技术文件的管理,建立收发记录,领用登记,更改审批,保存归档工作。
5.8负责监督项目各部门作好各种质量记录,工程结束时负责竣工
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移交。
5.9负责重大技术方案的确定(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料、新方法)在处(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完成试验、应用和成果总结。
5.10 负责测量试验设备的使用维修和周期检定,工程结束后统一向处(公司)移交。
5.11 负责竣工之后到工程交付之前的工程防护措施的制定。 5.12 负责月生产计划和用料计划的编制(包括半成品等) 5.13 参加安全、质量(即不合格品)等事故分析会。
5.14 依施工组织设计提供设备清单,交项目经理审批并转发处有关单位。
5.15 确立检验和试验项目:灰土、砂、石、水泥、砂浆、砼、钢筋、焊接、预应力、防水材料、装饰材料、水暖、通风、空调、电气等的试验部位和组数、并监督检验与试验人员作好各自的工作。
5.16 负责监督材料员、试验员、机械管理员、安置员完成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和机械设备的标识、壮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
6.项目施工部。
6.1负责《过程控制程序》、《防护和交付程序》中规定的工作和完成相关程序规定的工作。
6.2参加安全、质量(即不合格品)事故分析会。
6.3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分部、分项工程的预检、隐检。并
配合安质部门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
6.4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6.5作好分包队伍的施工和质量管理。
6.6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和施工协调会。 6.7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7.项目经营部。
7.1组织完成《工程劳务分承包方评价程序》中规定的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7.2负责对工程/劳务分包进行评价,并按要求报处经营计划部门审批。根据处《合格分承包名册》迁定工程合格分包方。
7.3负责编制单位工程的瞀和决算。 7.4负责编制项目上的阅读计划和验工报价。
7.5负责队工程/劳务分承包方的月估验,季验工和最后清算工作。 7.6组织项目技术部、施工部、安质部、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在分包单位验工上签字,最后交处(公司)审批。
7.7负责本部门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并按规收集,整理和传递质量记录,输好交接手续。
8.项目物资部。
8.1负责《采购程序》、《顾客提供产品控制程序》、《进货检验和试
验程序》、《搬运储存程序》中规定的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
部门的检查。
8.2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中原材料、半成品的标识。 8.3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中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8.4负责对本项目物资分供方的调查、评价,并将调查表上报处主管部门审批。
8.5依据材料计划和处(公司)采购极限,完成自购物资的采购,并负责索取材料质保书。
8.6负责执行局、处物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 8.7负责上级布置下达的物资统计、物资节约、“十.一”物资大清查和物资检察工作。
8.8负责本部门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并按规定惧,整理和传递质量记录,办好交接手续。
8.9负责作好相关程序规定的工作。 9.项目安质部。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序质量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0.机械维修部:
负责施工机械调配、进场安装及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11.公安派出所:
负责施工现场治安保卫、防火消防工作。
12.项目办公室。
负责劳务队伍的入场教育,考核及评价,项目培训计划的申报;
三、劳动力配置
劳动力计划表
序工种 号 1 2 钢筋工 木工 混凝土3 工 4 5 6 7 8 9 10
施工阶段 基础阶段 50 60 主体阶段 80 90 安装阶段 装修阶段 20 20 30 瓦工 架子工 抹灰工 油漆工 机械工 测量工 电焊工 20 5 4 4 4 50 20 30 5 4 8 40 20 100 50 4 2 4 11 13 14 15 水暖工 电工 防水工 普工 总计 5 10 5 30 217 15 20 30 352 80 80 160 25 50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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