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
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健康状况 工作单位 家庭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户籍所在地 医术实践地点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现从事主要职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术实践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照 片 擅长使用××技术诊治××病(代码) 医术专长 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第10条后填写。 学习途径 近五年 服务人数 家传□ 跟师□ 自学□ 医术渊源 个人学习 经历 医术实践 经历 1、擅长使用××技术诊治××病 (1)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 (2)医术专长适应症或适用范围 (3)医术安全性 医术专长 (4)医术有效性 综述 (5)医术潜在的风险性及防范措施 2...... 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20例(需提供患者真实姓名、住址、电话,以附件形式附后) 本人承诺所填报信息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本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推荐材料 一 姓名 推 荐 医 师 基 本 情 况 职称 专业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性别 民族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推 荐 医 师 意 见 本人承诺评价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推荐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材料 二 推 荐 医 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职称 专业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联系电话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工作单位 推 荐 医 师 意 见 本人承诺评价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按照《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推荐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地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说明
1.本表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第1-2页由申请人填写,第3-4页由推荐医师填写,第5页由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照片应为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 6.文化程度:填写申请人目前所取得的最高学历。 7.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者,填“无”。
8.身份证号码:也可填写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编号。
9.医术实践地点:应具体到XX省(区、市)XX市(地、州、盟)XX县(市、区、行委、旗)XX乡(镇、街道)。
10.医术专长:应包括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诊治的病证范围应为对应关系,即“使用××技术诊治××病”。医术专长还应符合“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标准。中医疾病名称对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附件6)填写。中医药技术方法分内服方药、外治技术、内外兼有三类,仅限选填其中一类。选填“内服方药”或“内外兼有”类的申报者须列举常用的方剂名称,选填“外治技
术”或“内外兼有”类的申报者须对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附件7),明确外治技术类别或外治技术名称。当《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医疗技术目录》未收录拟申报的中医疾病或外治技术时,可参照现行中医专业本科统编教材填报中医疾病和外治技术。当《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和统编教材均未收录拟申报的中医疾病或外治技术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准确填写该中医疾病或外治技术名称。对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可申报同一类病证的不超过3个中医疾病,不得跨类申报。《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和统编教材均未收录拟申报的中医疾病或外治技术的,限填1个中医疾病。考核注册遵循“报什么、考什么,考什么、干什么”原则,《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记载的是经考核合格的具体诊治中医疾病和具体应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因考核时间有限,建议申报者根据自身掌握情况慎重填写,一次不宜填写过多个中医疾病。医术专长填报示例:擅长使用内服中药××方剂治疗阴黄病。
11.近五年服务人数:是指近五年内应用医术专长服务的人数。 12.医术渊源:包括中医医疗服务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脉络、家族行医记载记录、医籍文献等。
13.个人学习经历:包括文化学习和医术学习经历。
14.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
15.推荐医师基本情况:须附推荐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16.推荐医师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姓名、医术专长和推荐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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