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县教育局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 长:王XX 副组长:刘XX 张XX
成 员:张XX 曹XX 王XX 李XX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校园内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要利用黑板报、校会班会、校园广播、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宣传
禁烟法规,介绍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加大宣传力度。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罚款 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取消本年度评优树先资格。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中心小学将进行适当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内公共场所进行检查。 3、学校设立控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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