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涪陵区教育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卫东
副组长:张庆阳、董斌
成 员:肖中会、周正强、谭乐兵、黄英、陈继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总支办公室,由张庆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食堂、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
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食堂、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保卫科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科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少先队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导处负责教学楼内的控烟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按《涪陵区白涛街道中心小学校控烟考评奖惩标准》进行考评,兑现奖惩。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学校党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教学楼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11年9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涪陵区白涛街道中心小学校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一、考核
控烟办公室在学校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巡查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
二、处罚
1、科室无控烟负责人。 (处罚20元)
2、室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烟蒂(处罚30元)
3、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20元),有监督员但被控烟领导小组检查发现未监督(处罚10元)
4、科室成员不明确自己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处罚10元)
5、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所辖教师及员工吸烟情况(处罚20元) 6、所辖教师及员工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处罚10元) 7、无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工戒烟记录(处罚10元) 8、科室控烟负责人员未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未提供简短的劝导和指导(处罚10元)
9、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所在科室10元/次罚款,从科室活动经费中扣除。
10、全体教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在室外吸烟区
面对学生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开始罚款(起始额度为5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依次累计,从当年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11、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学校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奖励
1、学校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学校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2、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烟工作,在控烟知识考核中,科室成员掌握一定的控烟知识,科室奖励100元。
3、对每次都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的教职工,给予表彰。 4、对劝阻他人吸烟成效显著的教职工,奖励50元。 5、对于戒烟4个月以上的教职工,学校给予100元奖励。 6、对戒烟成功的学校教职工给予300元奖励,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涪陵区白涛街道中心校控烟考评奖惩记录表
办公室: 年 月 日
内 项 目 容 巡查内容 巡查 情况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奖惩意见 1 教职工是否在校园内吸烟 教职工是否告知来访者及家属不要在校园内吸烟 教职工是否接受来访者的敬烟 教职工是否给来访者赠烟 教职工是否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 控烟不力的个人是否参加了各类先进的评比 控烟工作不好的办公室是否参加了先进集体的评选 各办公室是否实现了无摆放烟具、无吸烟者、无烟头 其他情况记录 2 3 4 5 6 7 8 9 巡查人: 处理情签 况和时 间: 署 说明:没有发现问题的在检查情况栏中打“√”,有问题的要准确、详细记载,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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