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工程
竣工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单位名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制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层数/总高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资 质 等 级 编 制 依 据
工程完成情况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 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签署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 分部工程 质量检查评定 施工组织设计 的编制与审批 质量问题的 整改及回复 质量控制 资料整理 安全与功能检 验资料整理 观感质量自评 其它情况 自评意见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签章) 企业质量负责人 项目质量负责人 签 字 栏 项目技术负责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质监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说 明
一、本报告作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附件。加盖公章后送备案机关、质量监督机构各和建设单位。
二、“施工过程简介”应简要描述施工单位在分部工程施工过程对实体质量控制所采取的措施和实体质量检查验收 情况。
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报审”应主要对施工单位形成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和批准情况
四、“原材料、构配件的报验”应说明施工单位对进场\"原材料、构配件\"检查验收和见证取样情况。
五、“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应说明相应质量验收记录的签认和隐蔽工程验收情况。
六、“见证检测、专项检测情况”应说明检测的项目、数量、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七、“质量问题整改及回复”应说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自检和监理工程师通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向监理单位的回复意见及监理单位的复查情况。 八、“自评意见”应分别说明施工单位通过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意见。 九、本报告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填写,并施工单位质量部门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审批,共同签署。
本报告由施工单位组织填写,一式五份,质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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