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床位总数在2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治疗室、注射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6名护理人员;
(二)每10床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管护师职称以上的护士;
(三)护士与护理员之比为1:2;
(四)至少有1名专职或兼职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五、设备:
(一)病房床单元设备同一级综合医院;
(二)有必要的医疗护理用具及设备;
(三)有物品、环境的消毒和灭菌设备;
(四)有洗澡设施;
(五)有30年治疗护理记录及文件保存条件;
(六)有与开展的服务项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药品:
应配备80种以上基本药品。
七、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护理院是指由医护人员组成,在一定范围内为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慢性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和其他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护理院是指的由医护人员组成的,在一定范围内,护理院是为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慢性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为长期卧床老年患者、残疾人、临终患者、绝症晚期和其他需要医疗护理的老年患者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根据医嘱进行支持治疗、姑息治疗、安宁护理,消毒隔离技术指导、社区老年保健、营养指导、心理咨询、卫生宣教和其他i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
老年护理服务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末的英国。当初的老年护理服务是相对医院而言的,人们把护理院机构称为护理院,也有称为安息院或者临终关怀院,到了20世纪60年代,英国进入老年社会,全国有一半以上的医疗费用和医院床位被老年人占用。
1967年7月,英国桑德斯博士首次在东南方的希登汉创办了圣—克里斯多夫医院,开始对临终病人全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人们将桑德斯博士称作“点燃全球临终关怀火炬的圣人”,也把圣—克里斯多夫医院当作全世界临终关怀机构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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