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1目的
区分不同规格、型号、特点或特性的产品,防止不同产品的混淆,并具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标识的范围、种类和特性,适用于目前公司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产成品及化学危险品标识的要求。
3职责
3.1仓库保管员负责对库房储存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及产成品、化学危险品进行标识管理。
3.2仓库负责人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督促、检查库房管理人员对标识的执行情况。
3.3库房人员对采购进厂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入库的产成品等按进厂日期、产品名称、数量、供应商、生产批号及产品的状态进行标识。
4要求
4.1标识的内容涵盖以下几项:
产成品:产品名称、生产日期、计量单位、状态、数量;
原辅料、包装材料:物品名称、供应商、品牌、进厂日期、生产日期、计量单位、状态(合格、待检)、数量,
4.2库房所有产品(合格、待检、)必须以批次为单位进行标识悬挂工作,
4.3产品标识用手工填写,字迹必须清晰、排列整齐,不得有遗漏残缺。
4.4标识牌表面无污垢、无破损、无异味,标识准确无误,不允许有涂改现象,
4.5仓库在没有接到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合格报告单前,产品标识状态是“待检”,库管员在接到检测中心送交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后,要及时更改产品状态
4.6标识必须随时更新,不可出现标识与实物不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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