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方案(试行)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由学校研究决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根据当年职称名额情况和有关要求,由达到条件者先主动申报,不申报者视为主动放弃处理。个人申报含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A、学历:以已拿到手的证件为准:未达中师的计1分,中师2分,大专4分,本科5分(其他国民教育系列的文凭对应给分)。
B、教龄:从参加工作开始计算教龄每年1分。 2、任现职以来有关情况:
A、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每学期计1分,既每学年计2分(离职进修与借调到外校工作的时间应减半计算)。
B、年度考核记分: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计50分,合格(或称职)的计48分,基本合格的计30分,不合格(不称职)的计20分。求平均分。
C、师德得分:任现职以来根据每学年师德考核情况,优的计10分,良的计8分,合格的计6分,不合格的计0分。求平均分。
D、能力加分:任现职以来参加与教学教研专业技术相关的活动(说课、公开课、教研文章、实验操作、骨干教师)的获奖情况,乡级的1分,片区级的1.5分,县级的2分,市级的3分,省级的4分(依此类推)。只取其中最好的一项次进行计分。
累计以上各项为个人申报分。 二、民主评分:
由所在学校(视当年评职文件划定范围而定)的教师(含校行政)对所有申报者进行评分,最低为7分,最高为10分(打分可到一位小数,可以评相同分)。取其平均分为民主评分。
三、学校评分:
由学校职称评定小组(学校支部、行政、工会团队负责人、教研组长)对参评者进行评分,最低为7分,最高为10分(打分时可到一位小数,可以评相同分)。取其平均分为学校评分。
四、审核:
1、审核:由学校对个人申报分进行审核。
2、审核计分:由学校职评小组对申报者的“自评分”、“民主评分”和“学校评分”进行合计,得出“方案得分”。
四、评定:
以“方案得分”高者优先填写申报表,如遇到特殊情况,可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的变更。
五、其他:
凡本方案中涉及到求平均数的一律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珙县石碑乡中心校
2011年秋期
附:个人申报表式样
201 年石碑学校教师中高职称个人申报表
申报人签名 拟评职称 类别 基本 情况 项目 学历 教龄 年限 任现 职以 来有 关情 况 各年度考 核计分 师德 计分 能力加分 个人申报分 合 计
计分 情 况 说 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