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市政院桥隧处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员工工作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尽量实现分配公平合理性,加强桥隧处团结,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和交通院人力资源管理规定,根据桥隧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第二条 员工考核管理制度以素质、能力和业绩为主要考核管理内容,体现员工工作量、职责、工期、质量、效益以及劳动态度,同时对获奖员工、优秀员工、积极发表文章员工、考试获得证书员工等进行奖励。
第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全面原则,考核采用员工相互考核、领导考核和奖励制度相结合办法。
第四条 员工考核管理制度适用于桥隧处全体职工(处领导由院考核)。
第二章 考核管理方法
第五条 桥隧处首先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交通院对员工的各项考核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本处员工考核。
第六条 全体人员的定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共12项指标,具体见附表1,并根据表1打分排名。
第七条 考核前,员工集中进行年度述职汇报,述职重点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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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德、能、勤、绩、廉等内容。
第八条 员工相互考核采用全体员工分专业先后排名统计值考核,本专业内部员工的排名统计值占权重50%,外专业对本专业员工的排名统计值占权重15%。
第九条 领导考核仍采用分专业排名统计值考核,本专业领导排名统计值占权重25%,外专业领导排名统计值占权重10%。
第十条 员工考核总分为第六条和第七条考核分乘以相应权重之和,计算出总分后,全处不分专业进行拉通排名。
第十一条 排名考核均采用无记名方式,由桥梁和隧道专业各派一人进行统计计算复核,最后由处领导审核后公布最终结果。
第十二条 根据最终考核排名结果分19档,每档差距按桥隧处全年奖金总收入确定,最后确定每个人全年收入。
第十三条 桥隧处每年单独拿出一笔费用对全处各种获奖个人进行奖励,奖励的主要为获得优秀设计与咨询、QC奖、优秀论文奖、各种先进个人奖,考试获得资格证书,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文章等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按附表2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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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桥隧处员工考核评价指标
类别 素质(共30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考评指标 敬业精神(8分) 职业道德(8分) 团队意识(7分) 遵纪守法(7分) 学习能力(8分) 工作能力(8分) 执行能力(7分) 创新能力(7分) 工作完成效率(10分) 工作完成数量(10分) 工作完成质量(10分) 安全(10分) 考评等级与得分参考标准 优秀 良好 中等 差 8 6 5 2 8 6 5 2 7 5 3 1 7 5 3 1 8 6 5 2 8 6 5 2 7 5 3 1 7 5 3 1 10 8 6 3 10 8 6 3 10 8 6 3 10 8 6 3 能力(共30分) 业绩(共40分) 3
附表2 桥隧处获奖项目奖励标准
序号 奖励标准(元) 一等奖 5000 国家级 二等奖 4000 三等奖 3000 一等奖 4000 优秀设计 省部级(含股份公司级) 二等奖 3000 三等奖 2000 一等奖 3000 公司级 二等奖 2000 三等奖 1000 一等奖 4000 国家级 二等奖 3000 三等奖 2000 一等奖 3000 优秀咨询省部级(含股份公司级) 二等奖 2000 和QC奖 三等奖 1000 一等奖 2000 公司级 二等奖 1000 三等奖 500 核心期刊 1000 发表文章 非核心期刊 500 股份公司级 1500 优秀论文 院级 1000 国家注册一级 5000 国家注册二级 3000 获得资格证书 博士学位证书 5000 硕士学位证书 3000 省部级(含股份公司级) 3000 先进个人 公司级 2000 院级 1000 奖项名称 1 2 3 4 5 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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