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年级组:
为了消除校园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校园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领导、各部门和门卫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学生宿舍管理及其它教学设施、设备有无安全隐患,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
3、学校食堂、饮水等有无卫生安全隐患,学生卫生防疫和传染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4、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员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黑车”接送学生现象;
5、学生携带危险物品管理情况,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1、检查实行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校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对照检查内容,对本学校开展“地毯式”地排查,11月23日前完成自查。
2、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大企业教育主管部门要组成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冬季安全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各教育主管部门须于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和县区内所有学校的自查整改表(一校一表,见附件)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安全管理科)。
3、市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于11月中旬对市直学校进行检查,对县区和企业学校进行抽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