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而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法制的国家里,懂法、守法已然成为理论上的常态,而现实中仍有一些遗憾。
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些生活经历:吃饭时被收取茶位费;购物时存包丢失商场概不负责;旅游时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的费用皆由游客自理。
其实,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或向经营者所涉行业主管投诉;涉及侵权的,可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而现实中,由于我们的不闻不问,导致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著名大法官卡多佐曾言:“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才具备成长的权利。”我们著名学者郭道晖也有言:“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也没有绝对的平等。”作为公民,我们既要享受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更要履行相应的义务。而生活中,有些人,一面谴责乱闯红灯者,一面我行我素;一面咒骂乱丢垃圾者,一面明目张胆;一面举报造假作弊者,一面肆意妄为。
斯宾诺莎说:“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而自由正如西塞罗所言“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于此,面对上述种种现象,大家作何感想?
11月17日,柳州一17岁少年致13岁少女怀孕,强奸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四年执行。
这里,我想跟同学们强调:最新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制社会,人人有责。愿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出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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