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程简介 第二节 施工设备简介
本工程“施工升降机”采用:SS150/150施工升降机(双笼货运升降机) 主要性能参数: 名称 最大架设高度(m) 最大提升高度(m) 整机重量(卷扬机除外)(t) 额定载重量(t) 吊笼内空尺寸(长×宽×高)(m×m×m) 提升速度(m/min) 卷扬电机功率(kW) 工作温度(℃) 第三节 编制依据
一、施工技术、管理、安全规范 (1)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B10055-88 GB/T50326-2001
JGJ33-2001 JGJ59-99
基本参数 64 60 6.5 1.5×2 3.5×1.3×2 21/27 7.5×2/13×2 -20~+40 第四节 施工升降机
一、施工升降机的安全控制要点
(1) 本工程施工升降机为货用升降机,严禁载人。
(2) 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
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施工升降机的制动器、限速器、门联锁装置、上、下限位装置、断绳保护装
置、缓冲装置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 施工升降机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
应根据升降机高度搭设足够尺寸和强度的防护棚。
(5) 施工升降机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
用安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
(6) 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7) 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应遵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使用说明书中
的有关规定进行。
① 升降机每班首次运行时,应分别作空载及满载试运行,检查电动机的制动效
果,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② 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 ③ 梯笼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使用。
④ 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正常
操纵按钮的使用。
⑤ 多层施工、交叉作业使用升降机时,要明确联络信号。
⑥ 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和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到
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⑦ 升降机工作时,严禁任何人进人围栏内,严禁攀登升降机井架。
⑧ 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作岗位。作业结束后,应将
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回复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二、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一)施工用电检查评分 (1)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①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② 未采用TN-S系统的扣10分
③ 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8分 ④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扣10分 (2) 配电箱开关箱
①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扣10分
②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每一处扣5分 ③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扣2分 ④ 电箱内无隔离开关每一处扣2分
⑤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一处扣5~7分 ⑥ 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的每一处扣5分 ⑦ 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5分 ⑧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扣2分 ⑨ 电箱下引出线混乱每一处扣2分
⑩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一处扣2分 (3) 配电线路
①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每一处扣10分 ② 线路过道无保护的每一处扣5分 ③ 电杆、横担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④ 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⑤ 未使用五芯线(电缆)的扣10分
⑥ 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的扣10分 ⑦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4) 电器装置
①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合要求的每一处扣3分 ②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扣10分 (5) 变配电装置
① 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扣3分 (6) 用电档案
① 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扣10分 ② 无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的扣4分
③ 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扣4分 ④ 档案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的扣3分 (二)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 (1) 架体制作
① 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扣9分
② 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扣7~9分
③ 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扣9分 (2) 限位保险装置
① 吊篮无停靠装置的扣9分 ② 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的扣5分 ③ 无超高限位装置的扣9分
④ 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的扣9分
⑤ 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的每一项扣3分 (3) 架体稳定 ① 缆风绳 A B C D
架高20m以下时设一组,20~30m设二组,少一组扣9分 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的扣9分
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或角度不符合45°~60°的扣4分 地锚不符合要求的扣4~7分
② 与建筑结构连接 A B C D
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连墙杆连接不牢的扣5分 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的扣9分
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4) 钢丝绳
①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扣8分
② 钢丝绳锈蚀、缺油的扣2~4分 ③ 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④ 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扣2分 ⑤ 钢丝绳拖地,扣2分 (5)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①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扣2~4分 ② 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的扣2~4分 ③ 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每一处扣2分 ④ 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⑤ 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6) 吊篮
① 吊篮无安全门的扣8分
② 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③ 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的扣4分 ④ 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的扣8分 ⑤ 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的扣8分 (7) 安装验收
① 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扣9分 ②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5分 (8) 架体
① 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的扣5分 ②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③ 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扣5分 ④ 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的扣3分 ⑤ 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的扣4分
⑥ 摇臂把杆未经设计的或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险绳的扣8分 ⑦ 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的扣2分 (9) 传动系统
①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扣2分 ② 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扣2分
③ 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的扣2分 ④ 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扣3分 ⑤ 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扣5分 ⑥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的扣2分 (10) 联络信号
① 无联络信号的扣7分
② 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的扣2~4分 (11) 卷扬机操作棚
① 卷扬机无操作棚的扣7分 ② 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12) 避雷
①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扣7分 ② 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三)外用电梯(货用电梯)检查评分 (1) 安全装置
① 吊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的扣10分 ② 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的扣10分 (2) 安全防护
① 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的扣8分 ② 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③ 每层卸料口无防护门的扣10分 ④ 有防护门不使用的扣6分 ⑤ 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3) 司机
① 司机无证上岗作业的扣10分 ② 每班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的扣5分 ③ 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记录的扣5分 (4) 荷载
① 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的扣10分 (5) 安装与拆卸
① 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扣10分 ② 拆装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扣10分 (6) 安装验收
① 电梯安装后无验收或拆装无交底的扣10分 ② 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5分 (7) 架体稳定
① 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的扣7~10分 ② 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③ 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的扣10分 (8) 联络信号
① 无联络信号,扣10分 ② 信号不准确,扣6分 (9) 电气安全
① 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② 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的扣10分 (10) 避雷
① 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的扣10分 ② 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三、施工升降机规程
说明:本章内容引自“《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88)”相关条款,条目编号均采用原规范对应编号。 (一)基础 (1) 基础的处理
① 升降机基础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处理,该基础应能承受升降机工作时
最不利条件下的全部载荷。 ② 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2) 基础的防护
① 防护围栏在基础上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应设置防护围栏。轻便型可移动式升
降机可采用其它措施进行围护。 ② 防护围栏的要求 A B
防护围栏可采用实体钢板、冲孔钢板、焊接或编织网以及钢管和型钢等制作。 防护围栏应能承受一物体垂直施加的350N作用力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该物体为扁平等边正方形,边缘倒圆半径为3mm。 C
基础围栏应装有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机械联锁应使吊笼只能位于底部所规定的位置时,基础围栏门才能开启,电气联锁应使防护围栏门开启后吊笼停车且不能启动。
③ 如果附件或操作箱位于升降机基础防护围栏内部,应另设置带锁紧门的专用
区域并与基础分开。
(二)停层
(1) 各停层点应设置层门或停层栏杆。
(2) 层门或停层栏杆不应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 (3) 层门
① 层门的设计应保证在关闭时人员不能进出。
② 封闭层门上应在视线位置设一观察窗,窗的面积不小于250cm2且不装玻璃。 ③ 层门净高度从地面算起不低于1.95m,层门的净宽度与吊笼进出口宽度之差不
得大于120mm。
④ 水平滑动层门和垂直滑动层门应在相应的上下边或两侧设置导向装置。 ⑤ 垂直滑动层门至少应有两套独立的悬挂支承系统。
⑥ 自动关闭滑动层门关门的夹紧力不大于150N,并不应产生剪切作用。 ⑦ 机械传动层门的开、关门过程应由司机操作,不得受吊笼运动的直接控制。 ⑧ 层门应装有电气和机械联锁装置,吊笼运行时,仅当吊笼位于停层点±0.25m
时,层门才能开启,并且只有当全部层门关闭时,吊笼才启动运行。 ⑨ 对于机械传动的垂直滑动层门,若采用手动开门,其所需力大于500N时,可
不加机械锁紧装置。
⑩ 层门锁紧装置及其附件的安装位置应设在人员不易接触之处。 ⑪ 层门锁紧装置应牢固可靠。
⑫ 层门锁紧装置应加防护罩,且维修方便。
(4) 停层栏杆:停层栏杆的开、关可采用手动,但不得受吊笼运动的直接控制。 (5) 吊笼装有翻板门时,仅当吊笼位于停层点±0.25m,且翻板门打开并搁在停层
点上时,层门或停层栏杆才能开启。
(三)吊笼
(1) 吊笼内空净高不得小于2m,货用升降机的吊笼顶部及除门之外的侧面应有围
护。
(2) 材料和机械强度
① 吊笼底面的承载能力应不低于250kg/m2。若按人员体重80kg/人计,则每人
占据的底面积应不小于0.2m2。
② 吊笼顶部的设计强度在任一0.4m2的面积上应能承受1500N载荷的作用以及
在任一点上应能承受500N载荷的作用。
③ 吊笼顶部仅用于安装架设、维修保养和检查。用于安装架设的吊笼顶部周围
应设置护身栏杆。护身栏杆的高度应不低于1.05m。
④ 吊笼顶部应设紧急出口,并有专用扶梯。出口面积不得小于0.4m×0.6m,并
装有向外开启的活板门。并装有安全开关,当活板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 ⑤ 吊笼门:吊笼门的宽度应与吊笼宽度相同,其高度应不低于1.95m。 A B
翻板门考虑到运送货物,应有的承载能力。
吊笼门应有电气或机械联锁装置,只有当笼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
(四)钢丝绳、滑轮和曳引轮 1、钢丝绳 (1) 起升钢丝绳
① SS型货用升降机,相互独立的起升钢丝绳绳数不得小于2。相互独立起升钢
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2。对重用和接高用钢丝绳的总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
② 单根起升钢丝绳的名义直径不得小于9mm,钢丝绳应电镀处理或采用防腐保
护。
(2) 限速器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的名义直径不得小于8mm。 (3) 层门钢丝绳层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 (4) 钢丝绳绳头
① 各部件的钢丝绳绳头应采用可靠的连接方式,如浇注、编织、锻造并采用楔
形紧固件。如采用U形绳卡则不得小于3个。连接方法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② 钢丝绳绳头的强度不得低于钢丝绳强度的80%。
③ SS型货用升降机的起升钢丝绳绳头应采用如下的形式,不允许仅采用U形绳
卡: A B C D
金属或树脂填充绳套; 套管铰接绳环; 套筒箍状紧固绳环; 楔形锚接接头。
④ 钢丝绳上10倍直径的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不得大于总根数的5%。 2、滑轮和曳引轮
(1) SS型货用升降机起升用滑轮和曳引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
小于40。
(2) SS型货用升降机起升用滑轮和曳引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
小于30。
(3) 对重用滑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 (4) 平衡滑轮的名义直径不得小于0.6倍的起升滑轮名义直径。 (5) 限速器专用滑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15。 (6) 层门专用滑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15。 (7) 所有滑轮、滑轮组和曳引轮均应有防绳脱槽措施。
(8) 滑轮绳槽为圆弧形,其圆弧半径应比钢丝绳名义半径大5%~7.5%,槽深不得
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
(9) 钢丝绳进出滑轮的允许偏角不得大于4°。 (五)传动系统
(1) 传动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安全防护
① 传动系统的安装位置及安全防护均应考虑到人身安全。其零部件应有安全防
护设施。
② 传动系统及其防护设施便于维修检查,有关零部件应防止雨雪、砂浆、混凝
土、灰尘等有害物质侵入。
(2) 曳引传动
① 起升钢丝绳与曳引轮绳槽之间应有足够的摩擦力,当吊笼装有额定载重量时,
钢丝绳与曳引轮绳槽之间的单位压力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② 当吊笼或对重停止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起升钢丝绳不应松弛。当吊笼
超载25%并以额定起升速度上、下运行和制动时,钢丝绳在曳引轮绳槽内不应产生滑动。
(3) 卷扬机传动
① 卷扬机传动仅用于无对重升降机。 ② 若采用多层缠绕,应有排绳措施。
③ 当吊笼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卷筒上应至少留有3圈钢丝绳。 ④ 卷筒两端应有侧边,其高度高出最外层钢丝绳并不得小于2倍的钢丝绳直径。 ⑤ SS型货用升降机驱动卷筒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40。 ⑥ SS型货用升降机驱动卷筒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 ⑦ SS型货用升降机钢丝绳在驱动卷筒上的绳端应采用楔形装置固定,SS型货用
升降机钢丝绳在驱动卷筒上的绳端可采用压板固定。
(4) 制动器
① 传动系统应设常闭式制动器。吊笼在最不利工况下(额定载荷并以额定起升
速度运行)和超载试验断电时,制动器应使吊笼停止运行并保护稳定。当电机恢复供电时,制动器才能松开。
② 当升降机装有手动紧急操作机构时,制动器应能手动松闸。 ③ 不允许使用带式制动器。 ④ 制动器应防止润滑油和水侵入。
⑤ 若采用两套独立的传动系统,每套传动系统均应具备各自独立的制动器。 (六)导向与缓冲装置 1、导向
(1) 导轨应能承受升降机在额定载重量偏载的情况下,以额定起升速度上、下运
行和制动时产生的全部应力,及在此工况下安全装置动作时产生的全部附加应力。
(2) 对重若有防坠落安全装置,则对重导轨也应能承受相应的附加应力。 (3) 计算由于安全装置作用在导轨或齿条上产生的应力时,吊笼自重与额定载荷
之和应乘以如下的安全系数。 ① 渐时式安全装置为2; ② 瞬时式安全装置为5。
(4) 导轨的设计与加工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装置的规定。
(5) 吊笼与对重的导向应正确可靠,吊笼采用滚轮导向,对重采用滚轮或导靴导
向。
2、缓冲
(1) 当吊笼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对重上面的自由行程不得小于0.5m。 (2) 额定起升速度小于等于1.6m/s时,使用蓄能型或耗能型缓冲器;
(3) 额定起升速度大于1.6m/s时,使用带缓冲复位运动的蓄能型或耗能型缓冲器。 (4) 吊笼载有额定载荷并以115%的起升速度作用在缓冲器上时,其平均加速度应
不大于1g(重力加速度),并且2.5g以上的加速度作用时间不得大于0.04s。
(七)安全装置 1、一般要求
(1) 吊笼应设有安全装置,即断绳保护和限速器,当悬挂或支承装置在工作时失
去作用以及吊笼失控或超速的情况下,安全装置起作用,并将吊笼制停。
(2) 有对重的升降机,当对重质量大于吊笼质量时,应有双向超速或失控的机械
式限速器。
(3) 由速度激发的安全装置,当升降机出现非结构破坏的任何故障导致吊笼超过
起升速度时,安全装置起作用。
(4) 由力激发的安全装置(仅用于卷扬机传动货用升降机上)。当升降机出现非结
构破坏的任何位置的断绳时,安全装置起作用。
(5) 安全装置在升降机的接高和拆卸过程中仍应起作用。
(6) 安全装置动作时,设在安全装置上的安全开关应将电机电路断开,制动器抱
闸。
(7) 安全装置动作后,故障未排除前用正常起升吊笼的方法不允许使安全装置松
开或复位。
(8) 吊笼应设置安全钩,防止当出现事故时吊笼脱离导轨架。 2、不同类型安全装置的使用条件
(1) 渐进式机械限速器可用于任何速度的升降机上。
(2) 瞬时式机械限速器可用于起升速度不超过0.85m/s的SS型升降机上。 (3) 当吊笼装有两套或多套机械限速器时,都应采用渐进式的。
(4) 如果对重装有限速器且起升速度超过1m/s时,对重用机械限速器应采用渐进
式的,低于1m/s时,可采用瞬时式的。
(5) 卷扬机传动的升降机应设断绳安全装置。 3、限速器
(1) 限速器的动作速度:限速器最低动作速度为0.85m/s,但当起升速度很低并处
于额定载荷时,限速器动作速度较低的除外。
(2) 限速器的动作速度不能随意调整,限速器应铅封。 (3) 应打上限速器动作速度值。
(4) 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钢丝绳的张紧力至少应为300N,当安全装置夹紧所需
力的两倍大于300N时,限速器钢丝绳的张紧力应等于安全装置夹紧力的两倍。
4、安全开关 (1)限位开关
升降机均要设置上、下限位开关,限位开关是自动复位型的,安装在导轨架和吊笼上。
(2)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
(1) 当起升速度小于等于0.85m/s时,吊笼触发限位开关后留有的上部安全距离不
得小于1.8m;
(2)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笼下限位触板在触发下极限开关之前首先触发下限位
开关。
(3) 升降机均要设置极限开关,其作用是当吊笼运行超出限位开关和越程后,极
限开关将切断总电源使吊笼停车。极限开关是非自动复位型的,动作后只能手动复位才能使吊笼重新启动。极限开关安装在导轨架或吊笼上。
(4) 上极限开关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为:
SS型升降机:0.5m;SC型升降机:0.15m。
(5) 下极限开关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开关首先动作。 (6) 曳引传动升降机的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也可由对重触发。 (7) 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应分别触发和控制。
(8) 防松绳开关和断绳开关升降机的对重钢丝绳或起升钢丝绳绳数为2或大于2
时,在钢丝绳组的一端应设置张力均衡装置,
(9) 并装有由相对伸长量控制的非自行复位型的松绳开关,如果其中一条钢丝绳
出现的相对伸长量超过允许值或断绳时,该开关将切断控制电路,吊笼停车。采用单根起升钢丝绳或对重钢丝绳的升降机也应设置断绳开关,当断绳时该开关立即切断控制电路,制动器抱闸。
(10) 当人员在吊笼顶部进行接高、拆卸或检修作业时,应使该开关断路。 (11) 当安全开关是层门(包括栏杆)或吊笼门的机电联锁中的一部分时,安全开
关应使各门在开启时吊笼不能启动。
(12) SS型货用升降机除设置断绳开关外还应备手动安全装置,该装置应在吊笼达
到工作面后人员进入吊笼之前起作用,使吊笼稳定在导轨架上,以保证装卸物料人员的安全。
(八)导轨架的附着
(1) 导轨架应有附着连接点。
(2) 升降机运动部件与建筑物和固定施工设备(如铰手架等)之间的距离不得小
于0.25m。
(九)电气
(1) 主电路绝缘开关
① 升降机应有主电路各相绝缘的手动开关,该开关应在便于操作之处。开关手
柄应为单向打开接触器,在“关”的位置上可以锁住。
② 吊笼照明灯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独立,并各自具备明显标记。 (2) 电缆与电线
① 电缆规格其容量应足够通过在启动和正常工作中的电流。
② 电路中应装有保险丝或断路器,电缆和电线在升降机工作中应防止机械损坏,
电缆在吊笼运动中应自由拖行不受阻障。
③ 外界干扰保护:电气设备应防止外界干扰及雨、雪、混凝土、砂浆、尘埃等
物质的影响。在需要排水的地方应设有排水孔。
④ 接地:升降机结构、电机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电阻不超过4Ω。 ⑤ 控制电路和控制箱 A B C D E F
当接地出现故障时,主控电路和其它控制电路中保险丝应自动切断。 控制箱应牢固,便于维修并备锁。
应防止控制元件与其它带电部件或零件接触。 为防止同时操作,上、下接触器应电气联锁。
吊笼内的操作盘或吊笼外的操作箱应便于维修并应有良好的视野。
吊笼顶部应设有在检修或拆装时使用的控制盒,并具有在多种速度的情况下只允许以不高于0.65m/s的速度运行。在使用吊笼顶部控制盒时,其它操作装置均不起作用。此时吊笼的安全装置仍起保护作用。吊笼顶部控制应采用恒定压力按钮或双稳态开关进行操作。吊笼顶部应安装非自行复位的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电路停止吊笼的运行。
(3) 标志:在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
(4) 绝缘:电机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的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5M
Ω,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
(5) 电气线路的安全触点
① 电气线路的安全触点应是单向机械中断型或扭断型的,安全触点的绝缘电压
当外壳保护等级为IPIP4X以上时为250V;当外壳保护等级小于IP4X时为500V。
② 在多重触点的情况下,触点间分开的距离不得小于2mm。 ③ 触点及导体材料的磨损不应导致触点短路。
(6) 防止电气故障的保护装置:当出现电压降、无电压、电气元件短路或断路、
接触器或断电器不吸引或不完全吸引、分不开或不完全分开等电器故障时,升降机应停止运行。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检修全部完成后升降机方可投入工作。
(7) 电气安全装置
① 任何电气设备都不应与电气安全装置并联,同时内部或外部的感应电流都不
应影响电气安全装置的正常工作。
② 电气安全装置的制造与安装不应出现错误信号。
第二章 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
后附SS150/150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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