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工作总结报告
酒类商品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酒类流通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酒类市场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X〕12号),质检总局、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X〕191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商运字〔201X〕68号)以及《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01X〕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X年6月份以来,我局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治内容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01X〕14号)要求,整治内容包括:一是落实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制度情况;二是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的情况;四是规范酒类流通秩序情况。
二、整治情况
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在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车辆80台次,人员400人次,对全市范围内各酒类批发(零售)单位进行了集中整治。主要检查了320家酒类批发(零售)单位、40家餐饮单位和6家酒类进口商的生产经营许可、商品流通手续、假冒伪劣及《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等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告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日常执法检查。在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支队共开展日常执法检查64次,每周出动车辆4次,出动人员5人,对市城区各酒类批发(零售)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主要是检查《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及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并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专项执法行动。在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支队共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6次,在201X年7月至8月,邀请各名烟企业打假办专家到支队进行打假知识培训,支队采取学练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1X年9月下旬,支队依据《关于开展全市酒类市场联合执法的工作方案》,联合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全市酒类市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三)酒类知识宣传。在此次专项整治期间支队多次邀请__电视台记者进行执法行动的全程跟踪报道,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予以曝光。通过舆论导向,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树立了商务执法整体形象。同时,支队今年6月份至今,共开展大型酒类打假鉴别宣传活动3起,现场向广大人民群众讲授如何鉴别真假酒知识,通过深入群众中去,营造一个全民参与酒类打假的氛围,为净化酒类市场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
商务执法流通监管依然面临着挑战,要求商务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加大市场流通监管和打击违规经营酒类产品的现象。支队也将与各相关部门执法队紧密联系,共同维护酒类流通领域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 酒类商品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产品生产、销售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平度市食药局在全市范围内生产、流通和餐饮领域开展为期2个月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在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过程中,市食药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酒类经营者、相关餐饮服务提供者1100余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52项,责令改正52项。共开展酒类抽检20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
均按照食安法进行了相关查处。下一步,平度市食药监管局将继续严格酒类经营管理,推动辖区酒品进货渠道规范管理;加大酒类知识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人民群体的法律意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酒类生产、批发、零售经营业户经营资格不合法、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今后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酒类商品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法规,树立严格管理的`思想,切实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酒类商品市场秩序、保证酒类商品消费安全,促进酒类产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全面掌握其内涵和要求,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二是学习贯彻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和商务局制定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实施办法》、《酒类流通随附单实施办法》、《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各酒类商品产销企业、酒类商品经营户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是要不断地学习酒类商品基本知识和真假酒鉴别知识。酒类商品造假方法层出不穷,不断变化,通过各种途径学习,来适应形势发展和市场管理的需要。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夯实管理基础。 信息资料建设是酒类商品管理的基础工作,是酒类商品管理
的重要手段和内容,酒类商品管理基础工作是全面落实法规、规章的有效途径,也是为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平台。目前,我们信息工作录入还不完整,向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的备案登记数量与实际登记的数量差别较大。今后要把生产企业、批发商、零售经营户摸底调查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对待,全面掌握生产企业、批发商、零售经营户的情况,为做好酒类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增强法规意识。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今后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印发宣传单、通告、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效应,加大宣传力度。二是通过印制《酒类商品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单行本、活页资料,上门发送;三是通过举办了经营者合法守信经营培训班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努力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合法经营的自觉性。
(四)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零售)备案登记工作。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备案登记工作,今后继续以上门办理为主。在备案登记中,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进行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经营户取消其酒类商品经营资格;对个别经营户以各种理由拖延登记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备案登记,经教育仍拒绝办理备案登记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法程序,营造良好环境。
严格执行《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坚持“人性化”管理,推进“一教育、二整改、三处罚”的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为酒类商品经营营造一个良好的营环境。对查处的违规案件,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做到公正、及时、准确,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坚决维护执法的严肃性。
酒类商品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今年6月以来,我镇在上级的领导下,根据201*年的打假工作部署,联合镇内各有关单位开展酒类产品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酒类市场的秩序,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健康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酒类市场清理整治行动。
6月以来,我镇联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酒类市场进行全面的检查。在酒类市场的清理整治行动中,我镇共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车辆28辆(次),检查我镇酒厂3个、各类超市、经营业户25家。我区的酒类生产企业和销售全部都证照齐全,未发现有生产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行为,以及其它违法生产行为。
二、加强酒类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下阶段,我镇将继续加大酒类产品的监管力度,同时积极做
好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继续深入开展酒类产品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使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不断规范我区酒类产品的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提高酒类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确保我镇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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