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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房地产政策

2021-12-09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市政府出台十条措施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

来源:无锡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1-02-21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116

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20日发出通知,就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明确十项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有关财税、金融、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最新政策,于一季度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发放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套型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允许其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四、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

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五、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售房。暂定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1套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六、加大土地供应及清查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土地出让时应明确地块中小套型住房的建设比例。

七、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切实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筹集、供给和管理工作。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八、加强对商品住房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以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为单位组织开发建设;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大、实行分期开发、分期销售和分期交付的商品房项目,每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设规模不得低于30000平方米;项目规模小于30000平方米的,应一次性申请办理。

九、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应当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备案。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在10日内一次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全部房源上网销售,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十、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强化舆论引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严格规范各类房地产展销行为。

上述措施自2011年2月21日起在本市市区内执行

元旦起无锡户口准入政策变化 门槛降至http://wx.house.sina.com.cn 2011年12月30日08:35 无锡日报

70平方米

昨日据市公安局发布消息,2012年元旦起,我市户口准入政策有新的变化规定,外地人购房落户门槛降低,户均建筑面积将从原来的100平方米降至70平方米。

我市自2003年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吸引投资、购买商品房人员户口迁入条件,进一步推行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政策。此次,对于市政府锡政发[2003]112号文件规定的如下户口准入政策将停止执行:“在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稳定职业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新设立的户口准入政策为:“在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70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据悉,新政策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

从户政部门了解到,由100平方米下降至70平方米,主要是近年来房价上升较快,

购房成本增高。目前我市新建商品住宅均价达8600元/平方米,老新村二手房均价为5000-6000元/平方米,已大大高于2003年制定户口准入政策时的房价。同时增加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一年的人员,是根据近几年办理购房落户工作实践,保持购房落户人员情况的真实性和居住的稳定性。从周边城市购房准入的面积来看:苏州为75平方米,南京为60平方米,常州为50平方米。苏州和南京房价均比无锡高,同时苏州须购房、居住和社保缴纳均需满3年方可落户,实际落户条件比我市严格,其办理落户总量并无无锡多。南京购房面积虽为60平方米,没有其他条件限制,但南京房价比无锡高,其购置60平方米的房价绝对值高于我市80平方米的房价。常州为50平方米,其办理落户总量不如我市多。因此,对已在锡工作、生活相对稳定,购买了7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人员予以落户比较合理。

降低购房落户门槛,落户人员必定增加。据了解,外地人落户后,其在外地的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均可以依照国家的投靠政策来锡落户。而锡政发[2003]112号《市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其他政策暂时不变,继续予以执行。(荣倬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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