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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行政工勤人员的管理

2023-11-0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人民医院 行政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工勤人事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工作热情,保证医院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招聘人员人事代理考核及管理办法,现将行政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我院招聘的行政工勤人员范围:分为以下三类。 1。非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工程、财会等工作.

2。工勤岗位人员,从事收银、电工、驾驶、导诊、打字、健康体检等工作。

3.保安人员、保洁人员、锅炉工、洗衣工、载缝等人员。 第二条 招聘原则

1.科学设置岗位。依据工作任务,按照科学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配备各级各类人员.

2.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按照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3。依法用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与各类编外人员签订合同,交纳各项保险,共同建立起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

1

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具备招聘岗位基本要求。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取得相关岗位证书,如《护士执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专业上岗证书等。

4.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身份证等)。 第四条 招聘程序

招聘人员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统一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相关科室共同参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人事部门组织,面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招考信息,择优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无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由相关职能科室进行考核,进行体格检查,合格人员即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交纳风险保证金,不合格者即解除试用关系。

第五条 工资待遇 1.医院实行月工资制。

2.参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标准执行.

3.工资调整方法:

依据《****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医字[2015]29号执行.

第六条 请(休)假

2

请(休)假、病假、事假手续参照在编职工规定执行。 第七条 福利待遇

1.人事代理人员参照在编职工执行

2。其他招聘人员,只享受院内规定的福利待遇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带薪休假。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加班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4。按政策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假,假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其他待遇与编制内人员相同.

5.按政策规定享受探亲假.

6.享受伙食补贴(充值),缺勤按天数扣除。 7。与编制内人员同等享受夜班费、节日加班费。 8.工作满五年以后,享受 “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部门规定统一办理)。

9。月绩效,办理招聘手续后,按《****人民医院绩效分配方案标准》享受.

第八条 管理与考核

1.人事科负责所有招聘人员的招录、政审、合同签订、辞退,及相关劳资、人事工作;

2。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调配、培训及考核等工作。招聘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出勤,年度考核分

3

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工资晋级、职称晋升及是否续签合同的依据。

3.招聘人员合同期满,相关职能科室提出考核意见,报人事科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

第九条 编外人员日常管理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文化知识、业务技术和技能,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协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2.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做到举止文明、服务热情、不迟到、不旷工。对违纪违规行为根据医院《奖惩办法》处理。

3。严格遵守我院关于计划生育的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各用人部门必须协助医院做好编外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 合同签定

医院与编外人员签订合同期限,人事代理人员每3年1次,其他人员每年1次.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与辞退

1。编外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试用期提前三天),医院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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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外人员年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医院不再续用,合同将自行终止.

3。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有权辞退: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者. ⑵.有较严重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⑶。因个人行为,给医院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医院声誉。 ⑷.工作失误,引发医疗纠纷,情节较严重。

⑸。工作能力较差或健康状况不良,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二条 行政工勤人员人事代理条件 1.身心健康,工作积极,品行端正,业务娴熟;

2。在本院工作满10年以上,专业年限的时间认定从医院正式招聘、起薪之日起计算。从每年1月1日算起。

3.从事第一类、第二类人员必须取得相关的岗位证书,如《护士执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专业上岗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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