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藏文中学调解委员会
成员名单
主 任:肉赛(校长)
副 主 任:参尼(后勤副校长)
成 员:才让旦巴(政教处主任)、尕日昂(教务主任)、郭超(总务主任)、索什多(团支部书记)
玛沁县藏文中学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玛沁县藏文中学调解委员会
工作职责
1、及时、有效进行调查,妥善处理校内矛盾纠纷,保障学校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改善人际关系,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2、要尊重当事人的申请诉讼的权利,为当事人保密。
3、根据事实及时依法进行调解,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
4、做好调查研究,广泛联系群众,了解教职工生活、工作意见、建议、要求和建议,积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
5、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6、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权力。
7、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
8、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玛沁县藏文中学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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