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物到网络:中国式传销演变升级史
作者:申杰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2017年第09期
传销在国外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销售方式,并非空手套白狼的伎俩,也不会比别的销售方式带来更多的发财机会。然而,到了中国,却被渲染为“21世纪最后一次暴富的机会”。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在传销的盅惑下,人情就成了发财优势,完全忽视产品的质量和市场需求,通过人情发展下线赚钱,变得完全失去经济常识。
其实传销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营销模式,在进入中国20多年以来,传销曾经被推上神坛奉为商业神话,也曾被视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然而,传销就像被打开的潘多拉的盒子一样,不断在通过自我升级来适应这个多变的时代。 传销前传:
“法无禁止”的灰色地带
二战结束后期,百废待兴,美国的家庭主妇们主动分担家庭压力,兴起一种边消费边赚钱的新型商业模式——传销,它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随后,传销逐渐风靡日本、台湾,而在中国大陆更被冠以“二十世纪商业新模式”被捧上神坛。
1990年,雅芳作为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进入中国,而仅仅3年的时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活动。而部分传销逐渐脱离销售商品这一初衷,从商品分享变成了赤裸裸的骗钱行为,上线成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下线成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其模式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
粗暴生长后,传销引起的各种纠纷被媒体不断曝光,政府有关部门也开始关注传销行业的发展动态。1998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至此,中国大陆的传销迎来了分水岭,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从此走上了阳光大道和独木桥,而传销也悄然进入1.0时代。
传销1.0:有实物的洗脑传销
2004年,让2000多名大学生身陷传销泥潭的“欧丽曼”事件轰动一时。当时在重庆渝北县的小房子里,云集了来自河北、湖北、云南多个省的高校学生,这些大学生以大三、大四居多,大多数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单纯又急于在社会上获得成功。而给他们讲课的“专家教授”用一个发财致富的秘诀激励着他们,让他们陷入毫无意识的集体亢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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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财致富的方法很简单:每个人先交纳3350元的入会费购买“欧丽曼”的产品成为会员,以后每介绍来一个新会员,公司都有奖金作为提成。每个级别的负责人也会按不同比例提取新会员的人头费。当作到总代理以后,就成了百万富翁。而每个人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们有一个家支撑他们的成功梦。
一个“家”有7个人组成,1名“家长”、1名“主任”、1名“制理”和5名“家庭成员”组成。“家长”最大,主任打理日常事务。“制理”的工作责任很大,相当于随军牧师,负责用思想手段控制成员。奖励机制实行“五级三奖”制。“五级”指信誉顾客、家长、主任、经理、总代理(超级总代理)。“三奖”是指分配方案。以“经理”为例,第一级是“直接奖”,每发展1名直接下线,提成43%;第二级是“间接奖”,自己的下线再发展1名下线,他提成12%;第三级是“育成奖”,自己下线的下线再发展1名下线,他提成2%。“家长”、“主任”的提成比例比“经理”低很多。
而令人讽刺的是,激发这些大学生发财梦,不能自拔的幕后总代理,居然是河南省一个普通农民秦永军。被捕后,据秦交代,他们冒充西安某学院学生,骗取大学生信任,再通过讲课、培训等方式,让这些学生深信传销能赚大钱,随后让那些学生根据大学生的心理需求,设置讲课内容,发展下线。
不难发现1.0时代传销的典型特征是有实物,看得见,摸得着,但价格虚高。比如深圳生产的“爽安康”牌摇摆机,出厂价260元,传到福建4000元,而传到新疆就高达8000元,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商业模式也背离了销售商品的宗旨,靠的是人传人,发展下线所获得的高额报酬,并且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大量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出现。
1998年到2005年,改革开放刚走过二十年,民众思想已经解放,商品经济深入人心,而经济知识却相对匮乏,容易被新概念、新商品所迷惑,强烈的好奇心也孕育了大批传销组织。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传销手法比较传统,有实物,靠的是“人身禁锢+包装实物”,随着政府打传的深入,传销1.0时代相对短暂,很快就演变为2.0版本。 传销2.0:依靠资本运作的传销
2008年到2010年,一个名为“1040阳光工程”流传至今,这个轰动一时的传销案让广西北海闻名全国。当时绝大多数外地人来到这个海边城市的原因都是一个名叫1040工程的资本运作项目。
1040工程,简单说,就是入伙时先交69800元,购买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额,入伙次月,“组织”会退19000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00元。之后需要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每月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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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来北海做资本运作的这些人中,有一对贵州亲兄弟在北海市北部湾广场因钱财分配产生矛盾,持尖刀斗殴,弟弟被哥哥刺死,哥哥被判有期徒刑12年。他们中还有放弃了在家乡经营的汽车用品店,先后投入了30多万却收效寥寥,不知是进是退的贵州客......
2005年以后,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丰富,仅仅依靠几件实物就开展传销的成功率越来越低。从1040阳光工程,我们可以发现传销2.0无实物,纯玩概念,擅于偷换概念,把传销项目上升到“国家控盘”、“政府扶持”的层面。常用的话术是“项目实际是由中央操盘,在地方政府布局,暗中实施的一个国家秘密政策”、“国家领导人秘密提出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严格管理,低调宣传”,单靠一张嘴干传销,连实物都省了。
辅助这一概念的另一重要要素是精神控制,即用洗脑的精神控制取代传统的人身禁锢。“是的,是我把你骗来的,可这是善意的欺骗“,这是很多人刚加入传销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接着从“犯不犯法”、“中央默许”、“高额回报”等角度轮番洗脑,再配以完善的家庭关爱、潜力激发,短短7天就可以让一个正常人感受到人生的希望,而且这种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谎言,也让全国各地很多成功人士、优秀人才被掳获。反过来,这些成功人士又成了传销组织者迷惑其他人群的有力论据。由此可见,2.0的进步在于从实物演化为概念,脱离了依靠实物的低级玩法,进入到概念包装的崭新时代,精神鸦片相对于实物传销是更胜一筹。 传销3.0:消费人情的网络传销
互联网时代,传销的门槛降的更低。用户只需要有人推荐,微博、微信等免费的社交软件成为传销的生存空间。然而从类型来看,目前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三种:第一种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但这种模式过分明目张胆,已经被逐渐抛弃。
第二种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这种在线注册多为免费的,在我国发现不多,但对维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免受垃圾邮件骚扰造成极大威胁。
第三种:执法部门目前发现最多、查处最多的,是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以近期被查处的善心汇为例,在短短一年之内,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善心汇吸引注册会员超过500多万人,发展速度惊人。去年底,微信在接到用户投诉后,依据“多级分销欺诈”的平台规则对传播善心汇内容的违规公众号和微信群进行清理。
然而善心汇并不是网络传销的始作俑者,恰恰是网络传销的典型。善心汇的系统分为特困社区、贫困社区、小康社区、富人社区、德善社区五个等级;在这里,打款行为称为“布施”,收款行为称为“受助”;在社区内投资,排单打款时需要用到至少1个善心币,善心币价格为100元/个;然后系统按照排队时间安排“布施”,打款成功后,进入“受助”队列,等待收款。比如在贫穷社区投资3000元,半个月可以收益900元,减去购买善心币的100元,可以获利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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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一个月差不多能排两次单,就可以获利1600元。如果一个家庭有5个账号,一个月家里就可以多收入8000元,对于农村地区或者困难家庭,这就是脱贫了。
而这种布施和受助只是静态收益,系统还设有动态收益,推荐朋友加入善心汇,可以获得系统独有的跳级制推荐奖,第一代拿6%的推荐奖,第三代拿4%的推荐奖,这个设置鼓励会员不断拉人加入。比如,甲推荐乙进来,甲可以拿乙每次排单的6%,以投资一单3000元为例,推荐人甲可以获得180元的推荐奖,若一个月排两单,就可以赚取360元;乙再拉丙加入,甲没有推荐奖,乙可以拿丙的6%;丙再发展丁加入,乙没有推荐奖,甲可以拿丁每次排单的4%。不过,推荐奖并不能全部提现,只能提取一半,另一半奖金转为“善金币”,用于旗下酒店、商城、旅游景点等消费。
此外,还有第三种赚钱模式。直推十个人就可以做“功德主”,向公司交5万元后,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可以打七折:每个人注册入会时需要交300元获赠一颗“善种子”、排单时需要花100元购买“善心币”,而成为“功德主”可以用210元“善种子”、70元“善心币”的价格购买到,再按全价收取会员费用,赚取中间的差价。
互联网连接了人,而传销恰恰是消费人情的,因此传销借助互联网的便利性更轻易的发展下线和洗脑。在传销1.0和2.0时代,传销人员还需要借助一个封闭的场所来发展新人,需要专门的“培训讲师”来洗脑,激发新人对金钱,对所谓的成功的欲望,而互联网降低了这个成本。通过建群,洗脑随时随地进行,先进入传销组织的人能更低成本地介绍新人加入。 1.0实物传销和2.0概念传销,其成功发展下线的关键在于面对面交流,忽悠亲朋好友的能力。而互联网高速发展,不仅让人们享受到前所未有的便利,也给传销带来了新的土壤,让传销跑步进入3.0时代。相比传统传销,网络传销发展速度更快,更空手套白狼。3.0时代,传销人员甚至不用担心口才不好,只需动动手指把已经编辑好的项目资料发给身边的每个人,也不用费劲心思把钱转来转去,因为传销组织已经开设了网站和平台,只要会上网就可以完成操作即可。
这一时期的传销分为3类,消费返利、积分拆变和金融互助,其实这些骗钱的伎俩都可以脱离传销手段而单独存在,只是传销让每一个用户变成业务员,都能依靠人情链赚取利润,这也促使网络上的金融骗局纷纷加入了传销的元素,使得3.0的网络传销变得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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