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合同亦称“⼯程合同”或“包⼯合同”。指发包⽅ (建设单位) 和承包⽅ (施⼯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程施⼯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协 议。施⼯合同管理的概念是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施⼯合同管理的概念是什么1、施⼯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合同是指建筑安装⼯程承包合同,是建设项⽬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资格的发包⽅和承包⽅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程,明确双⽅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政的⼿段,对施⼯合同关系进⾏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合同当事⼈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合同纠纷,防⽌和制裁违法⾏为,保证施⼯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系列活动。
2、合同管理的作⽤
施⼯合同作为约束发包⽅和承包⽅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个⽅⾯:⼀是促使施⼯合同的双⽅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的合同,⼆是有利于合同双⽅在合同执⾏过程中进⾏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严格执⾏;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履⾏合同的⾃觉性,调动建设各⽅的积极性,使合同双⽅⾃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双⽅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
第七百⼋⼗⼋条 【建设⼯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程合同是承包⼈进⾏⼯程建设,发包⼈⽀付价款的合同。建设⼯程合同包括⼯程勘察、设计、施⼯合同。
第七百⼋⼗九条 【建设⼯程合同的形式】建设⼯程合同应当采⽤书⾯形式。
第七百九⼗条 【建设⼯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
第七百九⼗⼀条 【建设⼯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可以与总承包⼈订⽴建设⼯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设计⼈、施⼯⼈订⽴勘察、设计、施⼯承包合同。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个承包⼈完成的建设⼯程⽀解成若⼲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
总承包⼈或者勘察、设计、施⼯承包⼈经发包⼈同意,可以将⾃⼰承包的部分⼯作交由第三⼈完成。第三⼈就其完成的⼯作成果与总承包⼈或者勘察、设计、施⼯承包⼈向发包⼈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程转包给第三⼈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程⽀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
禁⽌承包⼈将⼯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程再分包。建设⼯程主体结构的施⼯必须由承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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