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的依据
1. 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 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有关标准规范;
3. 各省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
4. 发、承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以及招标、投标文件;
5. 工程施工图以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6. 现场签证:是经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造价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工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包括双方签字认可的非工程清单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零星工程签证以及材料价格的变动签证等;
7. 索赔依据:经双方按约定程序办理后、作为计价的依据,办理价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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