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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系统管理操作规程

2023-07-0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行政事务部

电梯系统管理操作规程

根据电梯专业技术标准和要求,按以下规程进行操作、维修和养 护。

第一条 电梯管理

(一)电梯维修人员必须持有市级以上劳动局颁发的特种技能培训 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根据相关规定,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 备,取得年检安全合格证粘贴于轿厢内。

(三)电梯日常维修和保养按专业要求必须与有资质的专业维护公 司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按专业规定,定期进行检修。

(四)货梯运送大件物品, 需通知电梯维护人员对电梯进行轿内保 护,将货梯运行状态调到手动,严禁超载。 第二条 电梯安全

(一)启动电梯前的准备

1. 电梯启动前, 维修操作人员先检查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中的意外情况

和处理措施及检查记录单。

2. 维修操作人员在电梯基层逐个按指令按钮按通各控制开关。

3. 轿箱关门时用手触安全触板二次, 用手遮挡光二次。

4. 上下运行一次观察显示情况,按警铃按钮同机房及监控室通话正

常。试运行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载客快车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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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行操作

1. 不准超载运行。

2. 不许开启轿箱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 禁止用检修速度运行。

4. 电梯运行时,不准突然换向, 需换向时,应先停车后换向 5. 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 客梯不能作为货梯使用。 7. 不准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 轿箱顶部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9. 关门后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开轿门中逗留、打闹。

(三)电梯停用 电梯停用时,维修操作人员要将电梯放置基层,锁好电梯门,关 闭电梯控制开关。 第三条 电梯巡检

(一)电梯专职巡检人员每日 8:00 分开始对大厦内部电梯逐台 检查,检查内容:

1、电梯运行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轿厢内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3、轿厢内照明、风扇是否正常。

4、拽引机有无异常声音,电机是否过热。 5、检查油位、油质和油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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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在抢修前应挂电梯停用标志 三)值班专职巡检人员认真准确填写 《电梯运行记录》 (四)定期检查专业维护公司是否严格执行电梯保养标准及电梯保 养记录,如不符合时,要报告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条 电梯维护保养

(一)电梯保养时,首先切断控制电源, 以确保安全。

(二)曳引电动机全部外形要擦净,作到无油垢、无黄油,底盘无 机油。

(三)电梯控制屏用吹风器或用漆刷轻掸,作到无灰尘,磁铁接触 开关无锈蚀、无油垢。如有油垢,用酒精棉花擦净,以防磁铁得电后 被粘结吸住不放,造成电动机继续运转。

(四)井道底坑如有积水,必须首先断电,然后排除。有漏水、渗 水情况,一定要修好。同时要将垃圾清除干净,不得堆放杂物,保持 底坑整洁,确保电梯下越程的极限开关有效动作。

(五)轿箱内外、顶上、底下均需经常擦净,防止生锈腐蚀。要定 期油漆,保持清洁美观。

(六)各层站厅门及地坎槽要经常清洁, 以防门脚阻塞而影响厅门 畅通。厅门外要定期擦净,保持整洁卫生。

(七)电梯检修或保养时必须挂牌,确认轿箱内无乘客后,方可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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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轿箱顶维修和保养时,除了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 快车。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

(九)井底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站留有人监时除外) ,厅门 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十)电梯凡是转动机件均须加油润滑, 要做到定点、 定质、定量、 定期、定人,确保安全运行。

(十一)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 品,切忌遗漏。

(十二)电梯管理人员每月应不少于二次定期维修调整、加油。 第五条 电梯故障处理维修规定

(一)当电梯厅轿门未关闭,而仍能启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使 用。

(二)当电梯门关闭后,尚没有运行指令,而电梯已开始运行时, 应按急停钮,停止运行。

( 三 ) 电梯运行方向与预选方向相反时, 应停车待查, 正常

后方可 运行。

(四)电梯运行后发现有异常噪声、振动冲击时,应急停待查。

(五)当发现电梯金属部位有麻电现象时, 应停用检查。

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安全钳误动作时,应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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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急停按钮,在可能的情况下从安全窗撤离。

(七)电梯运行中运行速度有明显的升高或降低时,应立即就近 依靠,停止使用检查原因。

八)电梯停车后,轿厢离地坎 600MM时,严禁开门跳下。

(九)当电梯门关闭后,而不能启动时。按开门按钮打开厅轿门, 放出乘客;按开门按钮如不能打开厅轿,首先应按下急停按钮,断开 电梯控制电源,人力将门打开,放出乘客。

(十)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车并困人时。如无人营救的情况 下:在轿厢地坎不高于门地坎 600MM时,首先按下急停按钮,打开安 全窗,上轿顶,用人力转动开门机带轮,打开轿厅门,放出乘客。如 果轿厢地坎高于厅门地坎 600MM时,禁止跳下,关闭轿厅门,打开安 全生产窗,上轿顶后,再打开上层厅门,放出乘客。

(十一) 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车并困人时。 当无法营救乘客 时,停车后用通讯设备联系维修人员营救, 按下轿厢内操作盘上的急 停钮。在机房用盘车手轮移动轿厢,并应防止溜车,使轿厢在邻近层 平层,用人力打开轿厢门和厅门,使乘客离开轿厢。

(十二)维修人员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挂电梯 停用标志,进行故障处理。

(十三)电梯故障清除后,应将电梯上下运行五遍,经检查电梯 确无异常现象,运行正常时方可正式运行。

(十四)电梯发生故障时,一般中、小故障应在 3 小时内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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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故障应在 48 小时内修复,应做好维修记录 第六条 电梯出险应急预案

(一)如果电梯在行驶中突然发生停车故障,而停在井道内不能 开门时应先设法通知电梯维修人员, 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处理, 应及时 汇报班长,以免处理不当发生危险。

(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应立即设法救出轿箱内被困人 员。若轿箱不在平层开门位置,应以检修方式慢车开动电梯,将轿箱 移动到开门处,让客户离去。当电梯因安全钳动作或其他原因,采取 前述措施轿箱仍不能移动时, 可将轿箱顶安全窗开启, 放出被困人员 经井道退出,但应注意要切断电源。

(三)如发现水进机房井道、井底坑和轿箱,应立即将电源全部 切断,以防触电事故及电气设备电路。

(四)遇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立即把电源切断,采用四氯化 碳或干粉灭火器扑救,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五)电梯发生事故,乘客、维修人员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 现场。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时, 需设标志, 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三 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措施。

(六)若电梯发生严重的冲顶、蹲底时,须经有关部门严格检查, 修复鉴定后方可启用。

(七)如果轿箱因超行程或其他原因必须在机房用手轮转动曳压 机使轿箱作短程升降时,首先要切断电动电源,然后应 2—3 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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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操作,一人使用工具松开刹车,其他人扳动手轮使曳压机转动 操

作时应注意安全,防止松开刹车时手轮突转伤人。

八)所有事故发生和处理后,一定要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现 象和处理方式,并要及时报告领导 第七条 电梯机房管理

(一)每周应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 明显灰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

(二)维修人员要保证机房通风良好, 风口有防雨措施, 机房内悬 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不超过 40℃。

(三)维修人员要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和 盘车工具挂于显眼处。

(四)电梯机房应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五)机房门窗应完好并上锁,未经班长允许,禁止外人进入, 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

(六)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 眼处。

七)按规定定期对机房内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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