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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风险告知书

2020-05-09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刑事案件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

非常感谢您对本律师事务所的信任!

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案件法律服务均存在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委托本所办理案件前,我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您告知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您在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时认真阅读本风险告知并签字确认。

2、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委托人不得要求律师通过非正常途径与经办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或他们的上级沟通。

4、承办律师会代您提出权利主张,该主张均是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事实建议做出的,故您必须保证您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可靠的。本所不会因您的要求而接受或制作虚假的资料和事实。

5、委托人的案件具有法律风险,委托人的主张及律师的法律意见部分或全部有不被采纳的可能,委托人的案件部分或全部有败诉的可能。

6、律师办案的进程受到侦查、检察、审判等机构及相关当事方的制约。

7、律师承办业务,须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按有关规定收取律师费。

8、委托人所向本所缴纳的律师费,均是按照《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或是与本所协商确定的。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本所是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律师费的;而且您所缴纳的律师费也不能转嫁给对方当事人。

9、本须知一式二份,事务所和当事人各留一份。

委托人确认:

承办律师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完全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内容。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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