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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管理规定

2021-11-1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项目票据管理规定

项目票据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各项目收费票据的管理,确保票据的合理使用,杜绝收费环节存在的漏洞,保证资金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各种收费用的发票、收据的管理工作,包括易软系统收费使用的票据。

三、过程要求和工作程序

1.公司各项目收取的所有款项均应向对方出具收费票据,按照业务内容及税法相关规定正确填制发票、收据。各项目应根据收费业务实际情况如实开出收费票据,不得虚开、乱开、错开。

2.票据的申购和领用

2.1各项目使用的发票和收据(包括易软系统机打票据以及手工填写的票据),均应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发放,各项目、部门(包括异地项目)不得私自购买、印制、使用票据;其中易软系统机打收据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印制联号票据,按项目发放领用。

2.2各项目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于本月20号前做好下月购买计划,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交财务部发票采购人员汇总统一申购。

2.3停车费定额发票应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向税务局申购,各项目领取的停车票只能用于本项目,项目之间不能随意调拨。

3.票据的保管

各项目领用的所有票据应有专人统一管理,落实票据管理责任,并建立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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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票据管理规定

使用台账,登记票据领用、收回、缴销、库存的情况,预防票据遗失。

4.票据的审核

4.1使用易软软件实施收费的项目,出纳与收费员进行款项交接时应根据系统的数据对使用完毕的票据及相应的款项上缴情况进行核对,通过在易软系统执行“交款申请”对票款进行结账。

4.2各项目到财务部领用票据时,应对上批次领取的票据填写票据使用情况说明(范表见附件),并将票据存根一并交公司财务部票据管理人员审核,如填写错误应一式几联(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同时作废,以便核销和检查。

4.3各项目应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待发票的开具,每本发票作废的不得超过2份。由于税务机关的规定,红字发票只允许每两个月开具1份。

5.本规定经批准下发执行。各项目或出纳擅自购买收据、收取费用,都是违反了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严重的,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6.附件

6.1《已使用发票情况登记表》 6.2《已使用收据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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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使用发票情况登记表

已使用发票情况登记表

申请单位(人) 经营地址 主管税务所 税务登记证号码 联系电话 税收管理员 截止 号码 数量(本、填开金额份) (元) 已使用 发票 填开位数发票代码 起讫号码 发票名称 是否作废 (面额) 声明:以上我向税务机关填报的内容真实、主管税务机关核销人员(签字): 准确、完整。 申请人单位经办人员(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申请人、主管地税局各留一份。 3

已使用收据情况登记表

已使用收据情况登记表

申请项目 已使用票据名称 填开份数 起始票号 经办人 截止票号 作废票号 作废份数 填开金额(元) 核销人: 核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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