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复重点
漏电保护器是一种能够在电路中的漏电电流超过允许值时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保护装置。它包括各种漏电断路器、带漏电保护的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火灾报警器和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
漏电保护器的应用
2.1 直接接触防护
漏电保护器只作为直接接触防护中基本保护措施的附加保护。在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时,应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动作型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
2.2 间接接触防护
间接接触电击防护主要采用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方式,以防止发生接地故障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持续带有危险电压而产生电击的危险。在间接接触防护中,采用自动切断电源的漏电保护器时,应正确地与电网的接地型式相配合。在采用漏电保护器的TN系统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可根据电击防护措施具体情况,采用单独接地,形成局部TT系统。对于TT系统的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应优先考虑装设漏电保护器,作为防电击的保护措施。
2.3 电气火灾防护
为防止电气设备与线路因绝缘损坏引起的电气火灾,宜装设当漏电电流超过预定值时,能发出声光信号报警或自动切断电源的漏电保护器。为防止电气火灾而安装的漏电保护器、漏电继电器或报警装置,与末端保护的关系宜形成分级保护。
2.4 分级保护
为了缩小发生人身电击及接地故障切断电源时引起的停电范围,漏电保护器的分级保护一般分为两级。两级漏电保护器
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协调配合。安装在电源端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低灵敏度延时型的漏电保护器。
2.5 必须安装漏电断路器的设备和场所
必须安装漏电断路器的设备和场所包括: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安装在潮湿、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场所的电器设备;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暂设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宾馆、饭店及招待所的客房内插座回路;机关、学校、企业、住宅等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水中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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