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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管理制度

2020-01-08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危险源管理制度

1、评价目的

为全面、准确地进行危险辩识、风险评估,确定主要危险源,采取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2、评价范围

危害识别范围必须覆盖本公司所有产品、生产活动、作业现场、设备设施、人员(包括相关方人员)等因素, 具体应包括:

(1) 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 常规和异常活动;

(3)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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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 气候、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等。

3、评价准则

(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规定的;

(2) 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 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 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 以往事故、事件的记录;

(6)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审核的发现及结果;

(7) 危险源的监测报告;

(8) 员工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及职责

公司成立以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为组长,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为组员的风险评价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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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本车间的风险辨识、评价及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4.2 风险评价小组负责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自然条件影响评估,总平面及周边环境风险评估,并汇总、分析风险评价结果,制定《重大风险项目控制措施清单》。

5、风险评价内容

5.1 辨识原则

5.1.1 危险识别时应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三种状态:

(1) 正常:计划中的生产作业活动;

(2) 异常:计划外的作业活动及设备启、停、检修或可合理预见的非正常状态;

(3) 紧急:指可预见、对职业健康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如:火灾、爆炸、化学危险品意外泄漏等。

5.1.2 危险辨识时应考虑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1) 过去:过去发生及遗留的风险;

(2) 现在:现时生产活动中发生的风险;

(3) 将来:未来当采用“四新”及条件变化时可预见发生的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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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评价分类

本公司的风险评价分为以下四大类。

(1) 自然条件影响评估;

(2) 总平面及周边环境风险评估;

(3) 重大危险源辨识;

(4) 各部门、各车间的风险评估。

5.3 评价方法

本公司采用预先危险分析法(PHA),安全检查表法(SCA)和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自然条件影响评价采用预先危险分析法(PHA),总平面及周边环境风险评估以及重大危险源辨识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而各部门、各车间的风险评估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方法的介绍见附件。

6、风险控制及隐患治理

各部门、各车间根据《重大风险项目控制措施清单》,落实属于本部门、本车间风险控制措施。

7、风险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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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7.2 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各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对危险因素进行重新识别与评价,并将结果上报安全监管部:

(1) 生产作业活动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时;

(2) 发现由重大危险源辨识遗漏时;

(3) 发生安全事故后。

7.3 风险评价小组每年按《风险控制检查情况表》,至少一次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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