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分部质量意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实现本标段工程建设质量目标,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以及济青高铁邹平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办[2015]76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标段建设的工程创优是以项目部为依托,各分部为创优主体,倡导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表彰和奖励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分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济青高铁邹平综合客运枢纽工程JQGTSG-3标段项目部。
第二章 创优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工程创优组织机构 一、项目部领导机构
项目部成立工程创优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 总工程师 组 员:各部门部长 二、各分部领导机构
各分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工程创优领导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
第五条 各分部职责
1.结合各自管段工程实际,按照国家、省、部优质工程标准,
制定工程创优实施计划(包括创优组织机构),报项目部审批;
2.按照项目部批准的创优实施计划,认真组织本管段开展质量创优活动,将创优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班组、工点和有关人员,确保按照计划开展;
3.负责落实工程创优所需各类资源,确保创优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本管段创优目标的实现;
4.认真完成项目部布置的有关工程创优工作;按照项目部要求整理工程创优成果;
5.配合项目部检查各自管段工程创优活动的开展情况,对于未达到创优要求的,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纠正。
第三章 工程质量和创优目标、计划
第六条 质量目标
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减少质量通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第七条 项目部工程创优目标
1.单项工程创火车头优质工程奖或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或本企业所在地省级优质工程奖;
2.单项工程创中铁三局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奖。 第八条 工程创优具体项目
各分部对照、《火车头优质工程奖》(铁建函[2007])1070号)、《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以及集团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规模,向项目部创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管理部)报送创优实施计划,计划要明确创优项目、创优质工程奖项名称,整个标段至少申报一项国家级或省部级优质工程
奖,其他级别优质工程奖项不限。项目部创优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分部创优项目后,以文件另行公布本标段的工程创优具体项目。
第四章 工程创优项目申报
第九条 工程创优申报渠道
1.火车头优质工程奖由项目部以中铁三局五公司的名义负责向铁道工程协会申报;
2.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由项目部以中铁三局五公司的名义负责向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申报;
3.企业所在地省级优质工程奖和本单位企业集团优质工程奖由项目部以中铁三局五公司的名义按照相关文件申报。
第十条 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
项目建设立项及有关批文、运营情况、验收证书和业主评价等由地方建指负责统一收集整理。其他申报资料由相关分部按要求收集、整理,上报至项目部。
第十一条 各奖项申报条件和程序依据
1.申报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项目,按照《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11]103号)文第三章评选条件和标准及第四章申报、评审及评选结果的公布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2.申报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的项目,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四章申报程序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3.申报其他优质工程奖的项目,按照其评选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第五章 工程创优的实施
第十二条 编制工程创优实施计划
各分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创优实施计划,内容应包括(不限于): 1.工程创优组织机构和职责;
2.工程创优项目及创优奖项名称。应包括创优项目中技术创新项目、“四新”技术应用项目等内容,技术创新应明确主要研究内容及其研究方法和预期研究成果;
3.创优项目推进计划;
4.推进各项目所需资源配置(含经费预算)及资源供应方案; 5.采取的保证措施;
6.考核奖惩规定,要明确奖励范围、奖励等级及奖励金额、奖金分配等办法,并贯彻执行。
第十三条 签订创优包保合同
创优项目确定后,由项目部与各分部签订工程创优包保合同,明确创优项目、创优奖项名称、相关要求及奖罚规定等内容。
第十四条 工程创优计划实施
1.项目部工程创优具体计划下达后,各分部按照所申报奖项的要求,细化到工程施工的各项管理工作中,要将项目管理工作分解到部门、作业队、班组及相关人员。
2.各分部应按照工程创优需要,加大投入,落实各类资源。 3. 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各分部都要按照既定计划和措施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以每道工序的质量优质来保证工程整体质量的优质。
4. 项目部创优领导小组和各分部应提前与各级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积极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各类奖项评选动态,请求给予指导、帮
助和支持,出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报告。
第十五条 工程创优信息资料收集整理
1.应围绕工程创优有计划地开展创优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流和反馈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各项施工记录、影像资料存留、电子档案的收集工作,
2.要在开工之初,及时建立健全创优工作管理台帐。 3.要积极开展创优信息交流活动,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创优培训、专业交流会议,提高人员的创优管理水平。
第六章 工程创优保证措施
第十六条 实施标准化管理
1.落实铁路总公司“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要求各分部按照工程建设需要配齐配足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工人。
2.充分发挥“四化”的支撑作用。分部要配齐配足配强各类必需的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的配备与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及工艺、质量、安全要求相符合,与各分部专业施工水平相匹配。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应优先选择专业队伍施工。对于桥梁预制、道床板预制、级配碎石加工、改良土加工、水沟盖板、电缆槽、遮板、桥梁栏杆、钢筋加工等要进行工厂化生产。坚持“先进、安全、实用、简便”的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等技术及时解决现场设计问题。
3. 实施“四项管理工程”。一要抓好重点项目的安全质量包保;二要抓好关键项目的盯岗作业;三要抓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和执行;四
要坚持“试验先行,首件评估”的管理方法,对于铁路总公司明文要求和地方建指明文要求的工程项目(或工序),必须进行工法(工艺)试验,以试验锁定工艺。
4.开展标准化管理达标、创优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总建设〔2013〕193 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280 号),项目部组织各分部开展标准化达标、创优活动,严格考核奖惩。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标准,各分部均建立与济青高铁邹平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工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和完善各项标准化管理制度。
2.开展履约检查,确保机械设备质量及人员素质。项目建设过程中,定期开展履约检查,确保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素质及机械设备质量标准持续在高水平,督促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
3.积极开展高铁知识、工艺规程、工程试验、技术标准、高铁验标、质量控制、安全与文明工地标准等专业技术培训,确保各分部参建人员素质满足高速铁路建设需要。
第十八条 加强现场控制
1.各分部组织施工图现场核对,消除差错漏碰,严格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未经核对的工程不得开工。
2.规范工艺流程,对于关键工序、“四新技术”应用项目、质量
通病作业项目和设计文件要求做工艺试验的项目编制作业指导书,规范工艺流程和标准要求,指导施工现场作业。
3.监控生产源头,严把材料进场关。对沙、碎石、砖、片石等地材,各分部要加强源头监督,强化进场质量检验,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
4.强化工序控制,重视问题整改。各分部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报检;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各分部应做到措施可行、整改得力、复查到位,确保问题及时关闭。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
5.过程检验与专项检测相结合。强化工地试验室建设,试验室布置、人员、仪器设备配置要满足现场常规检测试验需要,试验项目和检测频次满足高铁验标和试验规程要求。桥梁钻孔桩、路基CFG桩等检测项目,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检测,必要时对可疑缺陷部位破检验证,确保判识准确。
6.实施考核激励制度。项目部按照地方建指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三项治理”、“质量信用评价”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各分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定期考核,规范各分部管理行为,兑现激励奖罚。
第十九条 加强安全管理
1.各分部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贯彻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11),关注参建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确保每个岗位的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2.坚持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岗前、岗中、岗后安全三教育,保证特殊工种必须全员培训合格和持证上岗。
3.坚持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分部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安全因素进行识别,根据危险源识别等级,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或预案。尤其对跨越既有公路、起吊运架等施工方案,必须按照地方建指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4.严格过程巡查制度。各分部要设置专职安全检查机构和专职安全员,实行分片定点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现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灭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分部要建立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并根据责任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严格考核,及时兑现奖惩,对于发生事故、产生不安全因素、存在安全隐患等,要按照有关规定及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并依据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开展科技创新
在路基、桥梁等工程施工技术方面进行技术创新,鼓励原始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将技术创新工作纳入综合考核之中。
第二十一条 加强专业培训
各分部加强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培训、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操作人员的施作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工程精密测量、地基处理、耐久性混凝土、桥梁架设等专项技术和工艺的培训,快速、全面提高参建人员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本工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十二条 加强环水保管理
1.各分部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管理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规定,保护环境。
2.各分部严格按设计要求做好环、水保工程的施工,严格按国家
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施工中的环、水保措施,对大临工程和正式工程施工中的污水、泥浆、固体废弃物、以及弃渣和弃土等认真做好排放、掩埋、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加强形象进度管理
各分部争取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为施工创造良好建设环境。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采用先进工法工艺,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到工序衔接顺畅。采用网络化计算机技术,实现工程进度信息化管理。及时比对工程的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的偏差,分析成因,迅速修正施工参数和资源配置。建立进度管理激励机制,奖优罚劣,适时组织多种形式的劳动生产竞赛,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第七章 检查、总结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定期进行工程创优检查
项目部对各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活动,主要检查创优工程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内业资料质量、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 检查结果的处理
项目部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分部的工程创优项目进行评定,评定级别分:好、较好、差三个等级,对于连续两次检查考核评定差的分部,项目部将撤换分部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 工程创优工作总结
工程结束时,各分部向项目部提交本部在工程建设中工程创优工作做出的全面总结,形成报告报项目部工程创优领导小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铁三局济青高铁邹平综合客运枢纽工
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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