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违法虚假广告案例】
3月10日,上海市工商局发出2015年第1号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对2014年由本市工商部门查处的12个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其中,佳洁士被罚603万元,泰笛洗涤被罚47.5万元。
此前报道,2014年9月25日一段“上海地铁2名美女当众脱衣”的视频在网上疯传,事后上海地铁官方微博强烈谴责该事件,称其“挑衅道德底线,妨碍公共秩序”。一名模特经纪人证实,该视频系泰笛洗涤公司为宣传其品牌所拍,视频中出现的所有人都是群众演员。 据上海市工商局介绍,2014年,上海全市主要媒体广告监测违法率已降至0.27%,特别是医药保健、食用营养、美容化妆、教育培训、房产销售、艺术收藏等重点整治领域的广告平均违法率已由上年的0.97%下降至0.65%,违法数比上年减少了25%。同时,上海工商部门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惩戒力度,保持执法高压威慑,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716件(其中虚假广告案件1906件),处罚没款7477万元,执法惩戒力度大幅加强。 12件典型虚假广告案例:
1.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日用品广告)
在电视上以台湾艺人小s(徐熙娣)为代言人,宣称“只需一天,牙齿真的白了”,画面中突出显示的代言人使用牙膏后的美白效果,系通过电脑修图软件后期过度处理产生,并非广告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构成虚假广告,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603万元。 2.泰笛洗涤(洗衣收送服务广告)
在公众网站上传发布视频,内容为两名年轻女性在运营中的上海地铁2号线上当众半裸更衣,其中配合更衣递送衣物出现“泰笛洗涤”服务名称。该行为违反《广告法》,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47.5万元。 3.健怡牌pm2.5专业防护口罩(卫生用品广告)
在产品外包装上宣称“微滤技术升级版,有效阻隔空气中pm2.5颗粒,过滤率达99%以上,有效阻隔空气中病毒,病毒过滤率达到
99.9%”,而实际检验的结果均未达到广告宣称的过滤率,构成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10万元。 4.尔业投资(投资理财服务广告)
在自制印刷品上宣称“家住徐汇区的杨女士夫妇……投入50万元购买了投储宝(年化利率12%)”;“合作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广发银行”等。经查,当事人并无金融资质,宣称的案例和合作伙伴为杜撰,构成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依法处10万元罚款。
5.宁翼贵金属(投资理财服务广告)
在广播上宣称带来“4个涨停板”、“6个涨停板”,“行情不但大,而且是机会确定、时间确定”,无事实依据地片面夸大贵金属投资的收益,掩盖投资风险,误导盲目投资,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3840元。 6.上海西郊骨科医院(医疗服务广告)
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链接网站广告,其中宣称“上海西郊骨科医院成立于1956年,是一所集临床、教学、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医院,是上海市首批指定医保定点医院,地处上海商业圈”。其内容虚假,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13万元。 7.学尔森教育(教育培训广告)
在互联网站上宣称“全国最大最专业的职业教育培训院校”,“全国学生68367名获取中专、大专、本科文凭,学尔森学生量全国领先”,“学历教育报名无限制”,“通过率全国第一,332370名学尔森全国学员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在中国,每10000名建造师有6109名出自学尔森学院”。内容均为杜撰,无事实依据,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4.5万元。
8.2013年度上海优秀教育培训品牌评选活动荣誉公示(教育培训广告)
在报纸上自行组织发布“2013年度上海优秀教育培训品牌评选活动荣誉公示”广告,冒用他人名义虚称“eic启德教育启德留学”具有留学中介,“els国际教育服务”、“kumon公文式教育”、“华图教育”、“大嘴外教”、“明晓教育”具有教育培训资质等内容,构成虚假,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没款4.5万元。 9.虹桥宝龙城(房地产广告)
10.洋城企业登记代理(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广告)
在手机短信上虚称“自14年5月起,嘉定工商局全面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即日起请携带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可到市区受理点……”。其内容涉及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2万元。 11.五粮液春夏秋冬酒(酒类广告)
在电视“名酒访”广告中宣称“单箱价格变成了1608……仅限本档直
播”,“欢迎回到我们的直播现场……刚刚导播告诉我们……”等内容。现场直播的场景为虚构,构成虚假广告,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15万元。
12.大溪地诺丽果汁(食品广告)
在互联网站上宣称大溪地诺丽系列果汁可治疗:哮喘、癌症、风湿、关节痛、糖尿病和对癌症的治疗作用;能使过敏症症状减轻、关节炎症状改善、哮喘症状改善、癌症症状减轻、艾滋病毒症状减轻等二十五种症疾及其改善情况,并例举对过敏症状减轻有效率达到88%、关节炎症状改善有效率80%等。其广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191.5万元。(浦江头条)
【篇二:违法虚假广告案例】
5月30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一季度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告,公告显示,2016年第一季度,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53件,处罚没款79.49万元,共有这10家单位被罚。
杭州广仁医院有限公司
当事人在自有网站上介绍医疗服务的广告中,含有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使用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的宣传,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人民币220000元。 杭州界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美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当事人通过道旗、宣传单页、吊旗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跃式双层美致生活杭城半小时生活圈”,它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咫尺秋石地铁上盖”,当事人的房地产项目周边并没有地铁,建设地铁的时间也是未知,对规划中的地铁进行了误导消费者的宣传; “首年8.27%超高回报”,升值回报也只是预测,而用“超高回报”,误导消费者,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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