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华蓥市西街城市棚户改造项目 编号: 教育主题 教育部门或召集人 教育时间 教育提纲 入场教育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4、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5、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 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施工作业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教育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7、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上级部门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8、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颚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安全施工 川渝建设集团 2014/12/20~22 主讲人 地点 教育对象及人数 艾雪明 项目会议室 记录整理人 学时 各个班组 刘勇 24 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9、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10、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上级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1、施工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2、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13、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4、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5、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到吸烟室。 17、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火。 1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19、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时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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