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市厚街******工地约800名员工的膳食工作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关于具体承包方式,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1) 承包原则:
1、 乙方必须搞好食堂卫生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保证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如一旦出现食物中毒,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 食堂所有的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工作时要穿白色工作服,保持整洁;
3、 每天要保持供应四菜一汤以上,而且价格合理。除一日三餐按时就餐外,夜里加班要供应宵夜;
4、 非本食堂的员工不得进入食堂内;
5、 饭堂剩饭、剩菜和垃圾要每天清理,运出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倒卸。 (2) 饭堂及设备投入:
1、 饭堂及工作人员宿舍由乙方投资搭设,平方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水电费及柴火费由乙方负责。如工地的木板方条不能再用,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用做柴火;
2、 厨房设备及用具均由乙方负责,自行购置、自行使用、自行保管。丢失及损坏由乙方负责。
(3) 承包时间:
由2004年3月10日至2004年10月30日止,承包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则有优先继续承包权。 (4) 双方责任:
1、 乙方要保持每天三餐按时供应饭菜给甲方员工。早餐由6点30分开始供应;中午由11点30分开始供应;下午由5点30分开始供应(如施工实行两班倒时,开饭时间另行通知); 2、 甲方要协助乙方在员工领取饭菜时要有纪律,有顺序,排队按先后领取饭菜,文明就餐;
3、 乙方在承包期的一切经济报酬实行自盈自负。 (5) 饭菜价格要求:
1、 伙食标准:工人每天早餐为1.5元一份,午餐和晚餐每人各3元一份(白饭要有四至五两米造的饭;蔬菜每份要有两款,任选一款;鱼或肉要有三款以上煮熟任选一至二款)为一份饭餐(不准供应隔夜饭菜);汤自由饮用。
2、 甲方的一切员工就餐先向乙方购买饭菜票,并在开膳前半小时向乙方登记,凭票及登记才能领取饭菜。
3、 甲方设立专门意见箱,广泛征求就餐人员意见。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共同遵守《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不得违约,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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