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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2019年积分入学政策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 《昆山市2019年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正式对外发布。 今年的政策跟往年 有几点变化↓

1、计分增删

①增加“先进典型”计分项。

设定见义勇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等3类先进典型,分别由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文明办认定后给予加分,进一步弘扬社会正能量。 ②删除“计划生育”计分项。

2、身份认定

依据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19年部分招生政策的通知》规定,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小班、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我市。

即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如其子女户籍未迁入我市,在满足相应条件后,仍需参加2019年我市积分入学。

3、流程优化

新增“二次志愿填报”流程。

对于积分达到区镇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家长须于7月20日至22日登录招生系统,根据区镇公布的剩余可供学位(公办学位)第二次填报志愿,由系统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区镇不再统筹协调。

那么今年的昆山积分入学 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有什么要求? 要准备哪些材料? 如何申请?

小编为你带来详细攻略!

认识昆山市积分入学

指根据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供学位数,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新市民子女到公办学校入学的管理办法。

积分入学学段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起始年级。 起始年级指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非起始年级不适用。

申请条件

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双方中至少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入学年龄的子女:

(1)2019年4月19日前持有本市住宅类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下同);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 (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1)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

(2)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报时社保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1)有本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有在昆法人登记证一年以上(2018年4月19日前)或者有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2018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有与居住登记信息一致的住宅类租住房屋。

2019年关于房产年限积分、学区认定及截止时间:

4月19日前已取得住宅类房产证的,按《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指标内容及计分方法》赋分。

4月19日前尚未取得住宅类房产证的,如在5月31日之前取得住宅类房产证,可以纳入积分,共40分。5月31日至6月6日,各区镇积分入学办理窗口受理住宅类房产证的积分登记及学区变更。

计分方式

昆山市2019年积分入学计分项目包括房产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先进典型、遵纪守法等五项指标,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

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只能选择满足积分条件的夫妻一方计分,不交错或重复计分。

2、窗口初审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3月20日至4月19日17时内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

窗口初步审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与《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存档,实行一人一档。

准备材料

窗口初步审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户籍相关证明。

2.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房产证的可不提供居住证)。

3.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提供的住宅类房产证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租住房屋同样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提供无房证明,有规范的合同,并且房东持身份证和住宅类房产证原件或依法委托他人到现场确认)。

4.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者法人登记证(2018年4月19日前),或者工商营业执照(2018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5.先进典型(见义勇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材料及证书或职业资格证或学历证书。 7.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

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申请人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申请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职能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结果公布

便民问答

综述篇Q:为什么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积分入学管理?A:

按照积分排名高低有序入学,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Q:通过积分初审之后的新市民子女是否都能就读我市公办学校?A:

不是的。根据积分高低排名及所申报学校可供学位数而定。各区镇公办学校教育资源存在一定差异,不同区镇可供学位数不尽相同。

年限篇Q:积分学段有无年龄、年级限制?A:

小学一年级,入读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小学教育的儿童(以未获得全国学籍号为准)。初中一年级,为应届小学毕业生(未取得初中学籍)。

Q:超龄儿童能否在网上申请积分入学?A:

有条件申请。超龄儿童如需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当年度县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延缓入学申请;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事证明、病历、缴费收据; (3)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的无学籍证明。 并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区镇积分入学窗口,现场进行申请。

Q:五四学制(如上海、山东、黑龙江等地)的学生如何申请积分入学?A: 在读完初中预备班后,可以申请昆山初中起始年级的积分入学。

计分篇Q:取得房产证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A:

4月19日前已取得住宅类房产证的,按《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指标内容及计分方法》赋分。

4月19日前尚未取得住宅类房产证的,如在5月31日之前取得住宅类房产证,可以纳入积分,共40分。5月31日至6月6日,各区镇积分入学办理窗口受理住宅类房产证的积分登记及学区变更。

Q:如何认定“公安部门居住证管理系统登记信息连续满一年的”?A: 自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连续1年内有居住登记,且无中断记录。

Q:如何认定“夫妻双方均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未受过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A: 以夫妻双方是否在全国公安机关违法犯罪库中查询到违法犯罪记录为准。

Q:文化程度如何认定?A:

提供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含全日制统招、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学历。审核时以教育部学信网、学位网查验为准。系统报名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Q: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是如何计分?A:

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上传资料分别进行计分,系统会自动在这三项分值中取最高一项计分。

Q:社保计分如何计算?A:

1、2009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期间一直在昆缴纳的社保按社保计分方法计分。 2、2009年4月1日起在昆山缴纳社会保险后异地转出,于2019年4月19日前再次转回昆山的,期间转出转入的在昆缴纳的社保可按社保计分方法进行计分。 3、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后未于2019年4月19日前转回的,原缴纳的社保不计积分。 4、2009年4月1日后、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社保退保手续的,原缴纳社会保险不计积分。

Q:为何要新增“先进典型”计分项?如何认定?A:

为弘扬社会正能量,在充分听取部门、群众等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2019年我市积分入学新增“先进典型”计分项。按照见义勇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三类先进典型,分别由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文明办认定予以认定赋分。

申报篇Q:哪类人群需要二次填报志愿,如何操作?A:

达到各区镇积分录取最低分数线,但因所申请学校学位有限不能就读该学校的积分申请人,须于7月20日至22日登录招生系统,根据区镇公布的其他公办学校剩余可供学位数第二次填报志愿,由系统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区镇不再统筹协调。当年度各学段积分入学名单,于7月26日前统一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

Q:新市民积分入学至何地进行材料初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A:

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窗口初步审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与《积分入学申请表》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存档,实行一人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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