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行车及工作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公司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
二、范围: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工作规定: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驾车。
2、司机要爱护车辆,注意经常保养、检修,确保正常行驶。
3、每日利用空闲时间清洗车辆一次,确保车子清洁。
4、全公司车辆由行政主管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5、司机每日上下班须打卡两次,加班时间以工卡时间为准,(特殊情况的以主管签卡为准)如果司机因需要出车不能按时打卡的,必须打电话到人事部备案,回来后补填《派车单》并且此出车单要有用车人的签名。人事部凭此出车单给出车司机签考勤卡。
6、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等待,不准乱窜办公室。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位置待命。
7、司机人员接送来宾及人员,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客人、来宾送至目的地大门口为原则,不得将车辆未驶进目的地即让客人下车步行。
8、小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职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制止(或打开车窗)。
9、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问话,否则不可随便插嘴。客人问有关公司之相关事宜,只能作简单回答。
10、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保证足够的睡眠,禁止疲劳开车或酒后开车。
11、司机对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应无条件的服从,不能借故拖延或拒绝出车,对出车安排有意见,可事后向高一级主管反映。
12、外出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但对以公私用,也必须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的向队长反溃上报。
13、严禁在公司区间乱鸣喇叭,以免影响正常办公。
14、行车时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费用由行车司机本人自理,属救人等特殊情况则个案处理。
15、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公司高层主管许可,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违者开除。未经公司批准,禁止将车辆交与他人练习、驾驶,违者予以开除,造成严重后果者并追究经济责任。
16、小车值班原则上为星期一至星期六8:00~18:00,节假日为9:00~18:00,值班司机照
常打卡。
17、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对占线的,应在10分钟内复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汇报说明原因。
18、司机早上受公司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8:00准时到公司上班的一定要向行政主管报备知悉,否则罚款20元/人一次。
19、外出行车之费用报销(路桥费、误餐费等)必须在次日填写《费用报销单》报行政主管及人力行政中心总监及总经理核准(三天之内未报销的则费用自理)。
20、司机可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确实需节假日保养车辆,需提前一天向行政主管报告,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
21、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证、营运证,保险卡等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交由人力资源部档案室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22、司机自行掌握驾照年审时间。因驾照不合格受交警处罚一切费用由司机处理。
23、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表现突出的,给予年终奖金和红包。
24、行政主管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评优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四、行车规定:
1、需申请用车部门,由用车人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经部门最高主管核准后,交行政主管核准方有效。
2、车辆调度原则以《派车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3、车辆返回后或出车前,司机人员需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油、水、电、轮胎),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4、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5、司机行车外出,凭行政主管签核后的《派车单》交给公司保安确认登记后放行,未经核准,不得私自开车外出,否则一经查证予以严惩。
6、车辆外出停放要选好位置,不准停放在危险地方或禁止停车地区,违者造成异常费用司机自理。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除夜间值班车外,车辆钥匙由行政主管统一管制,派车时分发。
7、司机用车:公司每位司机都有自己专门负责的车辆,每位司机平时出车一般情况都用自己专门负责的车辆,如果自己专门负责的车辆不在公司但又需要出车的,该司机可借用别的司机负责的车,同时必须告知该车的负责人。
8、司机必须服从行政主管的统一调度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违者按公司制度予以严惩。
9、外出行车时,车辆若在签核的时间内不能及时返回,行车司机需及时通知行政主管,以利车辆之妥善调配。
10、为确保夜间公司车辆安全,小车返回应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并在保安室登记。
11、司机人员每日行车必须认真填写《行车日志》,经使用者签订实际使用时间及里程后,于次日8:30前交行政主管审核,行车日志作为油费、路桥费、餐费报销的依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12、夜间公司区域宿舍出现工伤、紧急病人或其他突发事件需用车时,值班保安报告队长,登记后可调度车辆,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故意延误用车时间。事后司机需在行车日志上注明,并且在第二天补签《派车单》。
13、凡下班后用车部门及个人需提前派车。
14、非上班时间(节假日)因私用车,必须提前一天申请派车,经总监核准后方可。
15、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门禁有关“车辆进出管理规定”验单和登记里程数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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