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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书(医院版)

2022-04-0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书

(分管副院长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版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由分管副院长和各科室负责签订。

一、各科室负责人应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全员防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科室负责人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分管副院长。

(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

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六)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七)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四、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从 2021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分管副院长(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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