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完善机构,明确职责,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本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三次修订)》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总监 技术总监 生产总监 机电副矿长 安全指挥中心主任 通风区区长
领导组职责:
l、全面组织开展和推进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确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和达标规划。 3、对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资金投入进行研究 。 4、对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定.
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 主 任:安全总监 副主任:安全科科长
成 员: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地测科科长、调度主任、通风科科长、监控中心主任、企管科科长
考核办公室职责:
1、负责开展全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2、制定对专业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具体考核办法。 3、负责检查各专业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及标准化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上级、本矿组织的各类检查情况、隐患的三定落实及整改情况、本矿跟班领导发现的隐患及问题、标准化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各类事故情况,综合评定各专业组的标准化等级、奖罚情况。
4、负责对各专业组上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计划进行汇总,并制定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计划;结合各专业组上报的月重点工作,安排各专业组月重点任务.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组的设置:
根据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成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调度室管理、企业管理形象、安全管理九个专业组。
采煤、掘进专业组组长由生产技术科科长担任;机电、运输专业组组长由机电科科长担任;一通三防专业组组长由通风区区长担任;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组长由地测科科长担任;企业管理形象专业组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调度室管理由调度主任担任;安全管理专业组组长由安全科科长担任。
各专业组成员由专业组组长确定,报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审核、备案。专业组成员如有变更,需在当月15日前由专业组申请进行变更,并经考核办公室主任认可后,履行变更手
续,否则一律视为无效.
专业组职责:
1、负责开展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2、制定对基层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具体管理考核办法,并对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管理考核,每月按要求进行检查。
3、负责在年初制定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专业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工作,每月15日前各专业组将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查情况及存在问题、本月标准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下月标准化重点工作安排、对被考核单位的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并制定重点工作达标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
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本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三次修订)》中规定的条件。
(二)评级办法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工作,依据《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本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三次修订)》进行:
1、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检查验收总分达135分及以上,且各项均在80分及以上,并有6项及以上达90分以上(含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
理形象)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二级:检查验收总分达120分及以上,且各项均在70分及以上,并有6项及以上达80分以上(含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的,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2、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企业管理形象、安全管理,各专业满分为100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分满分为150分,各专业的标准化得分由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根据标准每月考核一次,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专 业 采 煤 掘 进 机 电 运 输 一通三防 地测防治水 调度管理 企业管理形象 安全管理
标准分 15分 15分 15分 15分 35分 15分 15分 20分 20分
系 数 0.15 0。15 0.15 0.15 0.35 0。15 0.20 0.20 0。20
3、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办法
本月矿井得分=考核办公室对各专业考核得分×各自系数之和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考核办公室对专业组考核得
分之和÷12(个月)
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各自系数之和
三、考核办公室对专业组的具体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公室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的考核办法:
考核办公室每月召集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成员及考核办公室成员对各专业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专业组自查结果、全月安全生产情况,确定各专业组的考核结果.
具体办法:
1、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依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每月月底前对各专业组进行严格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得出考核得分,得分乘以百分之五十计入标准化得分;各专业组当月自检得分乘以百分之五十计入标准化得分;两部分分值相加为专业组标准化基础得分。(考核办公室对所有检查地点的采煤、掘进专业、文明生产平均得分作为考核办公室对本专业的第一次考核分)
2、考核办公室根据上级检查出的隐患、本矿各类大检查情况、本矿带班领导发现的隐患及问题、隐患的“三定\"落实及整改情况、月标准化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在各专业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分上进行扣分,得出各专业组标准化最终得分,根据各专业组最终得分进行评级,具体扣分如下:
①本矿带班领导发现的C级隐患一条扣0。1分,发现的B级
隐患一条扣0。2分。
②本矿各类大检查发现的C级隐患一条扣0。5分,发现的B级隐患一条扣1分。
③上级检查出的C级隐患一条扣1分,检查出的B级隐患一条扣2分。
④根据标准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比例扣1-5分。 ⑤检查出的隐患未按“三定”时间整改的加倍扣分。 ⑥如发现A级隐患,否决相关专业组标准化奖励。
所有隐患以安监处填写的“三定”表为准。
3、出现以下情况的,根据专业组责任否决当月标准化奖励。 ①出现一次因工作面存在严重隐患或工程质量差,被停工停产或安监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
②出现一次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 ③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一次失爆的。
④因管理不到位,出现一次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的或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⑤出现一次无规程措施作业的。 ⑥出现一次未执行“有掘必探”的。
⑦考核办公室认定的二级以下非伤亡事故,需追究责任的。 4、出现以下情况的,相关专业组标准化考核为不合格。 ①出现一、二级非伤亡事故的.
②出现两次及以上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 ③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两次及以上失爆的.
④因管理不到位,出现两次及以上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的或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⑤出现两次及以上因工作面存在严重隐患或工程质量差,被停工停产或安监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
⑥出现两次及以上无规程措施作业的。 ⑦出现两次及以上未执行“有掘必探”的.
5、考核办公室根据专业组标准化最终得分进行等级评定,标准化得分达90分及以上者为一级,达80分及以上者为二级,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
(二)考核办公室对企业管理形象、安全管理专业组的考核办法:
1、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依照《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本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三次修订)》结合各类大检查情况、月标准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每月月底前对以上两专业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参照其它专业考核办法执行).
2、对企业管理形象考核分两次进行,先对企业管理形象专业有关文明生产部分严格按照考核办公室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定级,再对企业管理形象专业组按上述要求整体考核.
3、标准化等级评定同其它专业。 四、奖惩
1、本矿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
水专业组、企业管理形象文明生产部分每月考核每月进行奖惩,企业管理形象其它部分、安全管理专业每月考核每季进行奖惩。
2、本矿对企业管理形象、安全管理专业的奖惩由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根据每季考核情况确定,其它专业组执行如下标准:
专 业 采 煤 掘 进 机 电 运 输 一通三防 地测防治水 文明生产
一 级 5000 5000 5000 5000 3000 3000 3000
二 级 2000 2000 2000 2000 3000 3000 3000
不合格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考核办公室在检查过程中对专业组评定队组的等级情况进行把关、审核,若发现专业组检查、自查松懈,打分弄虚作假,未严格履行职责,对专业组组长处以300—1000元的罚款,对相关检查人员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并以考核办公室检查结果为准。情节严重时,可否决被检查队组及专业组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及奖励,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对考核办公室及各专业组的标准化考核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考核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有权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考核办公室可根据各专业组本月生产过程中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专业组进行500—3000元的奖罚。
5、对各专业组的奖罚,由专业组根据标准化奖罚情况,提
供部门、人员姓名、奖罚金额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6、根据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整体开展情况,对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和考核办公室成员给予奖励。
五、考核办公室于每月15日前,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对本月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报相关单位。
六、评比
本矿对各专业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进行排名,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同时对标准化工作开展差的单位及专业组做出如下处理:
1、半年之内专业组标准化考核结果出现二次不合格的,对专业组组长处以1000元罚款,并对专业组集体罚款10000元;半年之内队组标准化考核结果出现四次不合格的,对队长处以2000元罚款.
2、一年内专业组标准化考核结果出现三次不合格的、队组标准化考核结果出现六次不合格的,在参照执行以上处罚的同时,对专业组组长降职处理,对队长免职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各专业组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专业组内部要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持续稳定提高,并巩固标准化成果。
2、各专业组必须按时将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查情况及
存在问题、本月标准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下月标准化重点工作安排、对被考核单位的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如不能按时上报,对专业组组长罚款500元。
3、各专业组根据《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本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三次修订)》,制定本专业管理考核办法,出台正式文件,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4、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公开公正检查考核,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5、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后24小时内发生性质严重的事故及出现安全隐患,要根据事故分析追究检查人员的连带责任。
6、各专业组检查评级结果由组长签字,并经所有检查人员签字认同.
7、各专业组每月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会议,具体研究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矿每季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会议,对各专业组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八、本矿所属各矿根据各自实际,自行制定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九、本办法于从2011年三月份起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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