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目的:
为明确规定公司对门店和厂商宣传品、促销品、广告位在店内外使用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以确保符合公司VI手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公司各门店及供应商适用。 3.0相关文件:
3.1 超市标识标物规范 3.2 超市标识标物控制程序 4.0职责
4.1企划部及公司相关部门向店内提供宣传品、展示品、促销品。
4.2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宣传品、展示品、促销品及店内广告的谈判及广告费用
的收取。
4.3门店店长以上管理人员负责接收并组织宣传品、展示品、促销品的发放。 5.0作业程序
5.1店内外张贴物、展示品的范围、来源及标准 5.1.1 店内外张贴物、展示品范围:
A. 店内外张贴物包括:
a. 超市各种标识标物; b. 供应商提供的促销广告;
B. 店内外展示品包括:
a. 公司促销活动展示台、展示物; b. 供应商促销展示台、展示物
5.1.2 店内张贴物、展示品、广告的来源:
A.公司企划部统一提供; B.供应商提供
a. 由供应商提供的店内张贴物、展示品、广告必须先由供应商向采购部提出申请;
b. 采购部经与门店及企划部协商后,视具体的情况及供应商交费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5.1.3 店内张贴物、展示品的标准
A. 店内使用的宣传品、促销品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法》。
B.店内摆放使用的宣传品、促销品必须崭新、干净、平整。 C.张贴于店内玻璃的宣传品必须低于腰线以下。 D.禁止使用胶布将价签粘贴于墙或货架等设备上。
5.2 店内外张贴物发布审批
5.2.1 任何张贴物,在张贴前须经营运部经理审核,在小样上签字确认,
才可张贴。
5.2.2由总部组织的各种促销宣传活动,需要在店内展示或发布宣传品的,
企划部策划,采购部、促销组组织,与各门店商议在店内具体张贴、展示的位置,并由各门店实施具体张贴、展示工作。
5.2.3 供应商需在店内做的各种促销展示或张贴各种宣传广告、促销广告,
由供应商自行制作或提供,经过采购部、企划部促销组审批,财务部收取店内广告费后,供应商在展示张贴前由各营运经理进行审核并确定具体展示张贴位置,审核人必须确认: A.该张贴物符合广告法要求。
B.该张贴物不得遮掩或遮挡超市自身标识标物。 C.张贴位置合理,不破坏店内整体风格。
5.3 张贴物检查监督
5.3.1 各门店店长每周应对店内的宣传品促销品及供应商在该店的促销情况
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a. 宣传内容是否适合。 b. 宣传内容是否还在时效性内。 c. 展示张贴位置是否适合。
d. 展示物、张贴物是否整洁,完好无损。 e. 促销品是否在按计划发放。
6.0店内外张贴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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