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苏卫社妇〔2009〕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通知》(宁卫基妇〔2011〕38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特制定《永宁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服务项目和内容:1.建立健康档案。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二)健康教育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民。
服务项目和内容:3.提供健康教育资料。4.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6.举办健康知识讲座。7.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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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项目和内容:8.预防接种管理。9.预防接种。10.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儿童保健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服务项目和内容:11.新生儿家庭访视。1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13.婴幼儿健康管理。1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五)孕产妇保健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服务项目和内容:15.孕早期健康管理。16.孕中期健康管理。17.孕晚期健康管理。18.产后访视。19.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老年人保健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服务项目和内容:20.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1.体格检查。22.辅助检查。23.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分别是辖区内35岁及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项目和内容均为:24.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筛查。25.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26.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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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27. 2型糖尿病患者筛查。28. 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29.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服务项目和内容:3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31.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2.健康体检。
(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项目和内容:33.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3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35.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36.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十)卫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民。
服务项目和内容:37.食品安全信息报告。38.职业卫生咨询指导。39.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40.学校卫生服务。41.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三、职能分工
(一)卫生院: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采取医疗服务与预防保健相结合的服务模式,进一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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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流程,配备设施设备、10个服务团队和专业人员,实施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连续服务,健全内部绩效评价制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全覆盖和均等化,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网底作用。
(二)项目办公室: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地点设在公共卫生科,具体职能包括: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工作考核细则,组织、指导、督促从事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团队及卫生服务站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三)财务科:联系区卫生局项目专项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会同办公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最大限度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公共卫生科:承担城乡居民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工作。定期开展全科团队和卫生服务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每月对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
(五)妇产科、儿童保健科:承担全镇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工作,及时参加上级单位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每月对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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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等项目工作。每月对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
(七)十个全科团队:承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每月对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
四、强化绩效考核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 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镇街政府及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重视程度、组织协调力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等。
2.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等。
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定的项目以及省、市制定和补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的数量和质量。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建档率达到省、市要求,能科学运用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并实施计算机管理。
(2)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按要求定期更新;利用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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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向社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资料;中心、站按规定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开展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教育。
(3)规范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实行预防接种计算机管理,并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查漏补种率达95%以上。能发现、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协助专业机构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严格执行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和预防接种告知制度,规范疫苗接种管理,无差错事故和被投诉曝光。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妇女保健科和儿童保健科,配备专职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医师,建立并完善妇儿保基本台账,孕产妇、0-6岁儿童建卡率、系统管理率、产后访视率达到省、市要求。
(5)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6)对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建立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的比例≥95%。对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建档、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每年免费为2型糖尿病患者测4次血糖。
(7)按规定做好辖区重性精神病病人的登记和管理,每季度随访1次,按规定做好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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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管理、个案管理建档率达省市要求。
(8)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规范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处理工作,协助专业机构做好结核病、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9)掌握辖区范围内餐饮单位(集体食堂)、集中式供水单位、有毒有害企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含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本底资料;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进行信息报告、巡查、服务、指导等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
(1)以镇街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75%,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5%。健康档案合格率≥90%,35岁以上健康居民的健康档案内容每年至少更新一次,更新使用率≥90%,慢性病人、65岁以上老人、重性精神病人健康档案每年至少随访4次,更新使用率≥90%。
(2)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放置健教折页、健教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候诊区、输液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健教宣传音响资料,每年不少于6种。
(3)宣传栏中心不少于2个,站不少于1个,每个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中心至少每个月更新一次,站至少每2个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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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结合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9次。
(4)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社区卫生服务站每2个月至少举办1次。
(5)为适龄儿童(含外地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一类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流脑A+C等11种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95%,建证率达95%。
(6)为辖区内0—6岁儿童免费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及基本台账,建册率达100%;掌握辖区内儿童数量及分布,及时准确上报儿童保健报表及台账;对辖区内新生儿在出院后1周内开展1次新生儿访视,包括新生儿体格检查,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辖区内新生儿访视率≥95%。按规定对辖区内0—36个月婴幼儿开展8次规范的随访服务,1岁以内婴儿每年健康检查4次,第2年和第3年幼儿每年健康检查2次,4-6岁儿童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管理率、系统管理率均≥95%。
(7)孕12周前为辖区内孕产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及基本台账,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建册率达100%,早孕建卡率≥95%。对每个孕产妇至少进行5次孕期随访和指导,包括孕妇健康状况评估、孕期卫生、心理、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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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营养等指导。对辖区内产妇出院3-7天内进行1次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做好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产后访视率≥95%;产后42天健康检查率≥95%。
(8)每年为65岁以上老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包括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65岁以上老人每年体检率≥90%,其他人群体检率100%。
(9)每季度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随访1次,35岁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50%、规范管理率≥80%,35岁及以上已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控制率≥50%;糖尿病患者每年4次免费测血糖,糖尿病高危人群每年至少测量一次空腹血糖。
(10)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率≥90%,每季度随访1次,居家的重性精神病病人规范管理率≥60%。
(11)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法定报告传染病无漏报,疫情报告率100%,报告及时率100%;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病家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
(12)配合专业机构开展结核病、艾滋病患者的发现、报告、宣传、指导服务及非住院病人的质量管理工作,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做好治疗记录;结核病疑似肺结核病报告率、转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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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系统管理率和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转诊到位率≥85%,每位肺结核病人全疗程督导访视不少于4次,治疗率100%;辖区内的艾滋病人治疗管理率≥95%,督促艾滋病感染者进行CD4检查,感染者CD4检测率≥70%;督促艾滋病病人进行CD4检测,病人CD4检测率≥80%。
(13)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80%,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4.项目实施效果。主要包括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居民健康指标改善,医务人员对项目组织管理及实施效果的满意度等。
(二)卫生院成立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细则,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本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医务人员进行考核。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程序
1.卫生院按季度进行自查自评。社区卫生服务站自查工作由卫生院负责。
2.卫生院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由区卫生局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并会同财政局每季度进行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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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做到每季度有考核、有记录、有通报、有激励,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依据,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务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核发人员绩效工资、奖金以及其他奖惩的依据,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率。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以加强社会监督。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在推进项目实施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资金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制订实施方案,要建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卫生院根据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落实到人。联系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对本院的业务指导,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开展培训,加大宣传。区卫生局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服务技能,规范提供服务。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卫生行政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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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更好地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全面提升项目运行质量。卫生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使城乡居民了解项目的服务内容和免费政策,便于接受社会和居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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