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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带班制度

2021-06-22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管理人员带班制度

一、目的:为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中的管理人员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带班的管理。 三、内容:

1 术语、定义

1.1 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各部门负责人的其他成员。

1.2 现场带班:是指企业值班管理人员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1.3 值班: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2 职责

2.1 安环部负责管理人员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 2.3 带班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a.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c.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d.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e.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3 管理内容

3.1 值班和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

3.1.1 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管理人员,对本时段(晚8时—次日8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3.1.2 管理人员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管理人员,在节假日,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3.1.3 正常情况下管理人员值班和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或带班结束后应给予换休或其他经济补助。

3.2 管理人员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3.2.1公司实施固定现场带班制度具体见管理行文。

3.2.2 带班管理人员,按规定带班,不得出现遗漏和空缺。

3.2.3 管理人员带班必须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3.2.4 值班管理人员若无故未值班,处以100元罚款。

3.2.5 严禁管理人员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请假,进行人员调换。并及时通知管理部和安环部。

3.2.7 当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3.2.8 当班门卫在发现值班人员未在岗时,电话落实情况并如实上报。 3.2.9 安环部每日上班后,负责对管理人员值班情况落实。 4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附件(管理人员带班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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