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管部班组长岗位职责说明书1
Q/ZYF 浙江忆丰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YF Z0502-2008 品管部班/组长岗位说明书 2008.11.24发布2008.12.1实施 浙江忆丰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为了保证公司各岗位的规范化,职责的明细化,在《LCD彩色电视机一体化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标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起草单位:品管部 起草人: 审核: 标准化: 会签: 批准:
品管部处罚管理制度1
XX公司
品管部质量事故处罚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品质部内部管理,提高各品检员的检验判定能力及工作责任心,以杜绝类似品质异常的重复发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故制定以下处罚管理制度:
一、IQC来料检验:
1、仓库以书面形式通知品管检验,品管员未检或拒绝检验时,品管员作以下处罚:第一次记缺点处理;第二次记警告处;以此类推;连续频繁出现,调离本岗或除名,直接组长负连带责任。
2、生产中来料质量异常问题,不良率超过10%,IQC检验员每批记警告处理;不良率超过20%,按质量事故计算,每批记小过处理,不良率超过50%,按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每批记大过处理。
二、IPQC制程检验:
1、制程检验中品管员未检或拒绝检验时,品管员作以下处罚:
第一次记缺点处理;第二次记警告处;以此类推;连续频繁出现,调离本岗或除名,直接组长负连带责任。
A.制程检验中品管员未按规定对各机台(拉线)进行首检
和巡检或抽检检验,造成批次不良发生;
B.未对当班产品进行相关判定或对产品错误及误判; C.未按规定的方式对当班所有产品相关标示及未按上级的指示的标准进行判定的。
如犯以上各点,当值品检员:第一次记警告一次,第二次记小过一次;第三次记大过;三次以上调离本岗或除名。当值班组长、主管负管理责任。
3、OQC抽样检验:
成品出货前,要求对成品进行抽样,并根据检验的结果检验标签。
因检验误判或标签贴错,造成出货后经客户检验不合格又整批退回等,当值品检第一次记小过处分;第二次记大过;第三次调离本岗或除名。当值班组长、主管负管理责任。
4、未按《产品检验管理规定》所述内容及要求实施的,品检第一次
警告;第二次记小过;三次以上调离本岗或除名。 5、各班组长在当值班内因督导、培训力度不够而连续出现品质事故
的,视情节轻重给以记过或调离本岗。
6、其他参照《品管部人员管理规定》、《公司管理手册》执
行。
以上规定实施日:XX年04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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